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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脸的确是个好目标,如果能干掉他,那么不管是罗骥的那个长线任务,还是为了他这一次的任务,都有好处。
人多力量大。
有名气,就有人,罗骥要是干掉疤脸,必定声名鹊起。
只是有一个地方还有问题,那就是罗骥干掉疤脸,难免会出名太快,想不引起注意都不行,除了被罗骥杀掉的那个阅读者,剩下的阅读者还在水里面,到时候就是敌在暗,我在明,实在有些防不胜防。
不过正所谓胆大当爸爸,若是连这点险都不敢冒,那么罗骥也就实在没必要再继续进行这场游戏了,认输投降算了。
这绝对是利大于弊的一件事,所以罗骥打算去做。
“细路仔,你人机灵,留在这里把风,这个bb机你拿着,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通知我。”
罗骥说着拿出了身上的bb机,递给了细路仔,然后伸手跟眼镜仔吴启华拿了他的bb机,“会用吧?”
他又看着细路仔问了一句。
细路仔接过bb机,一脸新奇,一边摆弄一边连连点头。
“会用啊,只是骥哥,到底什么才算是风吹草动啊?”
“很简单,只要有人要动黄医生,你就通知我。”
罗骥这么说着,也不再解释。
其他人都觉得奇怪,但罗骥已经初步奠定了自己在这个五人小队里的权威,没有人敢质疑。
细路仔当下不疑有他,只是点头表示必然会完成任务。
安排好了细路仔,罗骥领着剩下的三个人走,一边走,他一边对眼镜仔吴启华说:“启华,你带着大傻先回去。”
吴启华一听急了,连忙摇头说:“这怎么行呢?你们要去挑疤脸,我怎么能当逃兵呢?我不走!”
“不是让你当逃兵,而是大傻现在的情况很不好,必须要有人照顾他,再说,一个疤脸而已,小角色,我和阿荣足够了。”
罗骥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沉声说道。
若是放在今晚之前,那么无论罗骥说什么,吴启华肯定都不会答应的,他根本不信就靠罗骥和阿荣两个人可以把疤脸挑翻。
可是经历了今晚一系列的事件,罗骥已经充分在吴启华心中树立了一个强悍至极的形象,尤其是他一个人扛着一条人腿,全身是血地走进门的样子,过于震撼了。
他居然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打发走了吴启华,罗骥微微松了一口气,其实说真的,带上他们,远比他一个人去干疤脸要麻烦的多,因为他还要分神去照顾这些人,而他一个人,那就要方便的多了。
“骥哥,我们接下来怎么做?”
只剩下一个阿荣了,他非但没有露出任何胆怯的表情,反而显得异常的兴奋,他本来就是一个极度精悍的男子,看起来就是会家子,那种极度崇拜强者的人。
今夜罗骥几番冲杀,早已赢得他的崇拜,此刻他看着罗骥的眼神是炽热的,仿佛哪怕罗骥这个时候跟他说要冲进港督府杀港督,他都能不说一句话的跟随。
“你知道疤脸一般在哪里治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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