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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聪明,并且行事不动声色。
九公子忽然道:“公孙兰,她的伤养得怎么样了。”
下属道:“已经好了大半。”
她是以肉身接下暴雨梨花针没错,但奈何九公子这儿的杏林圣手实在不少,又兼之江湖人的命硬,这些日子调养下来,竟然好了大半,起码能够握剑,发挥超过七分的水平。
九公子虽然想一出是一出,维持兴趣的时间又短暂,但起码他还没有忘记自己对天外飞仙的渴望。
这世界上没有他学不会的招式,而白云城主的剑招,在他所见之中,已经最是精妙。
璀璨的光芒,想想就让他的身体开始骚动。
九公子冷冷道:“公孙兰,可以用了。”
属下低头道:“是!”
九公子的命令还没有完,他又道:“你和我,一起去找上官飞燕。”
被他点到的下属一脸懵逼,上官飞燕,不是说好被叶城主带走了吗?
所以九公子您不仅要公孙兰去找叶城主,自己还要先一步跟在他身边?
真的是十分难得见到就九公子对一个人如此上心。
丁独秀是一个很清秀的小姑娘,除了被少数人所知道的鞭法,她看上去与任何小门小户的娘子无异。
至于为什么不是高门大户,可能是因为她身上没有那样的气质,不同于岚风朗月高高在上的冰冷,也不同于妹妹三秋的古灵精怪,她身上只有小家碧玉的温婉。
但这样平凡的气质,放在人才辈出的白云城中却成了一种天然保护色,让她可以不加伪装便提着小篮子出门,没有人会多看她,也没有人会少看她。
一切都恰到好处,泯然众人。
丁独秀今天出门是为了采买,什么绑头发的带子,江南特有的糕点,好不容易离开白云城一次,总要买点城里没有的东西当做纪念。
并不是说白云城不好,事实上,就是白云城太好了,每天吃惯大鱼大肉,偶尔吃一次清粥小菜便显得格外美味,虽然丁独秀身手不凡,但她毕竟只是一个爱美的小姑娘,平民家的小娘子注意好装束,偶尔还是可以出去一下的。
但丁独秀今天注定过得不平凡,她离街坊集市还很远,便听见了男人压抑的呼喊声。
习武之人耳目清明,几乎瞬间她就脱下了小姑娘天真烂漫的外衣,露出狰狞的獠牙,手已经摸上了腰间缠绕的鞭子,向着声音的发源地走去。
那是压抑到极限的呼声,并不是因为疼痛,而是某种攀附在骨髓上的痒意,这份痒意可以让再道貌岸然不过的君子失态,而冷酷的九公子也露出比情潮爆发还要激动数百倍的表情。
他在地上不断翻滚,苍白的脸上布满红潮,被疏离得一丝不苟的发丝散乱,雪白的衣袍上沾染了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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