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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琵琶有语:十二
◎唯独那个故事没有结尾。
◎
曲梦打的那个男人是繁城的首富,其夫人彪悍,曾砸过曲梦的铺子,这次却没那么容易饶过她。
几个城内城外的地痞流氓收了银钱,跟在了曲梦身后,待她关了铺子后将人拖进了无人的深巷。
那时祈花节才结束一日,街上还热闹着,深巷里有几缕地灯照进来的光,曲梦离那道光只有一步之遥。
笑声、骂声、侮辱声、一声声穿过她的耳朵,而他们甚至都不用捂住她的嘴,任她发出甚至比不上几声犬吠的细弱哀嚎。
那夜季宜薇在银妆小城里收拾细软,而黄之谦宴请同窗好友说了自己的婚期。
季宜薇打算自己偷偷走掉的,她想她已经拖累曲梦许多回,如今曲梦终于遇上良人,她带不走曲梦,也不愿破坏对方难得的姻缘。
曲梦被人发现时早已被野狗吃掉了心脏,肠穿肚烂,衣不蔽体,而吸引那些野狗过来发疯的,便是那些男人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
她被人折了手腕,拧肿了腿,就因为她打了那男人一棍子,而男人回家后不敢对夫人提自己对季宜薇还不死心,便随口供出了曲梦。
季宜薇看见曲梦尸体时,险些晕了过去,而黄之谦宿醉后又吐了一口血,病了足足三个月。
当时断案的姓陈,因不敢得罪权贵便将此案匆匆了结,任谁都能看出曲梦在死前经历过什么,可卷宗上只字不提她曾受人胁迫侮辱,所有罪过都落在了野狗身上。
若为官如此,黄之谦宁可一生都不入官场。
他分外痛恨自己,当初为了能亲自送曲梦回去,每日在她跟前说些志怪故事吓唬她,他如愿送了曲梦一年,偏偏那日要请同窗吃酒,就那一日,就在那一日……
明明还有三日,他们就成亲了啊!
黄之谦这病倒的三个月里,日日对着满屋满墙的红喜不知落下多少眼泪,他日渐疲惫虚弱,到后来甚至无法下地,本以为自己会死却又被人救了回来。
待他能下地行走,再去糖水铺子时才发现糖水铺子早就改了门面,而本打算悄悄离开繁城的季宜薇却卖身给了银妆小城,成了那一年的花魁。
物是人非事事休。
这些年黄之谦都在浑噩度日,他不入官场,也再不经商,只住在当年曲梦买下的小屋里写下一个又一个志怪话本。
当年奸污过曲梦的人十年光景早已换了身份地位,有的还是地痞,有的却成了富商,有的还出了城娶了有名望的妻子,就连季宜薇都成了繁城百琼楼的活招牌,花魁之位连任三届。
十年更改了许多人,唯独黄之谦没变过,甚至连面容都不曾衰老。
黄之谦想过报仇,可他甚至不知曲梦到底是被谁所害,他曾拿着匕首想找陈大人,将这个包庇他人的官一刀捅死,陈大人却被保举升官,离开了繁城,成了他遥不可及的存在。
黄之谦懦弱地责怪了自己十年,沉浸在过去的痛苦中几次想死也没死成,投河后清醒地于家中醒来,服毒却发现毒药对自己无用,便是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伤口也很快就会愈合,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道狰狞的疤痕。
直到去年,繁城第一次出现挖心的杀人案。
十年过去,无人记得曲梦,甚至无人记得曲氏糖水铺子,唯有黄之谦清晰地记得曲梦死后是没有心脏的,她的尸体甚至都不是他收的,而是被季宜薇带走。
那是黄之谦第二次在曲梦死后去银妆小城找季宜薇,第一次去他是想要回曲梦的尸体,季宜薇没见他,也没答应。
这一次季宜薇终于同意见他了,就在命案发生后没多久,黄之谦看见季宜薇的双眼便知道人是她杀的,他本想过许多问话却在这一瞬头脑空白。
茶室里一阵静默,他不是过去的黄之谦,季宜薇也不是过去的季宜薇。
他只问了一句:“还有几人?”
季宜薇听见这话忽而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便落了泪,两人对面无言足足哭了小半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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