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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同一个妈生的孩子,我哥是城里人,我就是农村孩子。
农村孩子这个身份对于我来说其实没什么,养父母对我很好,在我爸妈接我回城里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他们亲生的。
我一直以为,我也是个独生子。
我在村里的稻田中撒丫子乱跑,晒得黢黑,跟伙伴们偷苞米、挖鼠洞,童年过得肆意极了,是村里有名的皮孩子。
我捡亲戚家哥哥姐姐的旧衣服穿,永远不合身,甚至六七岁了还穿过裙子。
不过我一点不在意,有穿的就行。
我不知道新年是要穿新衣的,回城里前也没看过春节晚会没看过烟花。
我不知道城里的孩子会上幼儿园、学前班,会在很小的时候就给串门的亲戚背古诗背《三字经》。
我也不知道有钢琴这种东西,不知道有奶油雪糕——我只吃过一分钱的冰棍。
但这些我都不在意,我没什么资格去在意这些,生下我已经是对我的恩赐了。
我妈跟我说,那十年里其实她跟我爸偷偷去看过我两次,但每次都没敢在我面前露面,怕被人看出端倪,也怕跟我正式碰了面后再舍不得留我自己在那边。
她说他们心疼我。
我点点头,表示他们说得我都信。
我跟我妈说:“我知道,你们也是爱我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哥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嘟嘟囔囔说了句:“他们说什么你都信。”
那年我哥十二,我十岁,刚回到这个家两个月。
总之,我是在十岁那年被带回来的,由于养父母都意外去世,“顺理成章”
的,我的亲生爸妈“领养”
了我。
也是这个时候,我才见到了那个大我两岁的哥,比我高,比我白净,比我长得好看多了。
他已经步入青春期,开始变声,爱在我面前端着架子,装得像个大人。
他有很多好看干净的衣服,很合身。
那时候我觉得我哥简直像神仙,他在学校里有很多女生喜欢。
但我,原本自觉不错,可站在我哥旁边就像个刚从泥巴地里挖出来的土豆,黑不溜秋的,哪儿哪儿都没长开。
我哥倒是不排斥我的到来,他很友善地把他的卧室分给我一半,也很友善地把他已经穿不下的衣服送给我。
他还让我弹他的钢琴,只是他弹出来的是悦耳高级的钢琴曲,我弹出来的是噪音。
我哥说他叫卓越,我说我叫卓凡。
我哥说:“你名儿也挺好听的。”
我说:“还行。”
我跟我哥相处得还算融洽,五年来,他在我心里一直都是榜样。
成绩特别好,是我牟足了力气也赶不上的好。
他是凭自己的能耐考上的我们这里最好的高中,而我是后来靠我爸托关系花钱才进去的,勉强成为了他的学弟。
那年他十七,开学就读高三了。
我十五,刚中考完,在等待着开始我的高中生涯。
我个子还是没我哥高,但这五年的时间,让我这个泥巴土豆长开了不少,白了,干净了,也像个城里孩子了。
可我总觉得自己还是样样不如我哥,可能是因为他会弹钢琴,而我连棉花都不会弹。
就是那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余柏言,他跟我哥干的事情,对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我从门缝里,看到他们在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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