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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是我认识的人中,唯一一个比我还努力的人。
她经营公司、监制影片、安排社交,还做家务。
事实上,我们是在广告公司工作时相识的,她是客户总监,我做广告文案。
认识我两天后,她(强烈要求)转去了公司的其他部门。
我们不知怎么的就开始谈恋爱,二十五年后,依然在一起。
我为她写过四个剧本:《战地神探》《正义与否》《碰撞》《威胁》。
她是我的第一位读者,甚至早于希尔达·斯塔克。
把她写成我书里的角色好像有点奇怪。
事实上,她也明确表示过不喜欢变成角色。
然而,事实就是,她是我生命中的主角。
“你又和那个侦探一起工作了,是不是?”
我们吃饭时,她问道。
“是的。”
我不想让她知道,但我从不对她说谎。
她能看穿我。
“这是件好事吗?”
“不算是,但是我和他签了三本书的合同,案子也快解决了。”
我有点内疚,我知道她在等我的剧本。
我继续说道:“无论如何都该结案了,霍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霍桑没说太多,但我看得出来,他身上有一种很野性的东西。
他越是接近真相,你就越能从他的眼睛里、坐姿和神态上看出来。
他就像一只叼着骨头的狗。
与阿德里安·洛克伍德见完面后,我本想和他喝一杯,但他迫不及待地回家了。
我可以想象,他正坐在桌旁,拼装他的“西域海王”
[2],就像他在侦破罪案时那样,对细节如饥似渴。
“那你知道凶手是谁吗?”
她问。
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问题。
我确信现在这个谜底已经很清楚了。
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比霍桑更早找出凶手,但我离成功还差得远。
这真的很不公平。
如果我对本书的最后一章,也就是书的核心诡计毫无头绪,还怎么能称自己为作者呢?
“我不知道,”
我坦诚道,然后又满怀希望地加了一句,“现在还不知道。”
晚餐后,我去了书房。
书房是吉尔在公寓顶层为我建造的,大约十五米长,非常狭窄,从这里可以看到老贝利法院和圣保罗大教堂。
当时,一座后来被称作碎片大厦的新楼拔地而起,给天空增添了一抹银色,也完全改变了我的视野。
我坐在书桌前,凝视着夜空。
虽然刚才说了那样的话,但我现在没有心情写剧本。
我只好拿出一个记事本,开始思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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