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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
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
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
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天天不闻不问地在看手边的《新民晚报》,这是他与之沾边的惟一市民气的东西,以此来提醒自己还住在这个城市。
我在马当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
“你蛮可爱的,”
马当娜盯着我的脸说,“不光柔美,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劲头,可惜我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否则在那个圈子里我会把你做成最红的小姐。”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对不起,对不起哦,只是开玩笑。”
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地转动着,显出一种神经质的兴奋。
让我想起古今中外众多的风月老手,都有这种八面玲珑但又人来疯的毛病。
“不要乱说,我很嫉妒的。”
天天从报纸上抬起头,满怀爱情地看了我一眼,一只手环到我的腰上。
我们总是并排坐,像连体婴儿那样,即使在一些高级场合这样坐有失礼仪。
我微微一笑,看着马当娜,“你也很美呀,另类的那种,不是假另类,是真另类。”
我们在棉花门口告别,她在和我拥抱的时候说,“亲爱的,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诉你,如果你真想写本畅销书的话。”
她又与天天紧紧相拥,“我的小废物,”
她这样称呼他,“看好你的爱情,爱情在这个世界里是最有力的,它可以让你飞让你忘记一切,没有爱情像你这样的孩子会很快完蛋,因为你对生活没有免疫力,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她对我们飞吻,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开着车一溜烟儿似的消失了。
我回味着她的话,那些话语里埋藏着哲理的碎片,比夜色更闪烁比真理更真。
而她的那些飞吻还留在空气里,余香犹存。
“真是个疯女人。”
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
我们喝得很多,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
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
“傻瓜,”
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
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
在天天的眼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
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
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
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 Friday,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温柔。
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
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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