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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奉本想甩出第三下响鞭,就此结束今日的竞价会,没想到奇峰突起,又有人举手应价,不禁喜形于色,拍手道:“好,三千一百两!”
杨起陆眉头微皱,轻哼一声,举起了手,道:“三千二百两!”
“三千三百两!”
丁瑜跟进。
“三千四百两!”
杨起陆咬了咬牙,又举起了手。
“三千五百两!”
丁瑜穷追不舍。
……
几个回合下来,众人的目光都已聚在丁瑜身上,见他黄皮骨瘦,其貌不扬,头缠苍青逍遥巾,穿一件半旧的杏黄道袍,衣着打扮跟普通修士并无异样,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稀奇之处。
不少人交头接耳,想要打听这少年的来历,但一直等到他和杨起陆合力将“火魄红莲”
的价格抬升至不可思议的地步,仍没有人能够说出个究竟来。
杨起陆却觉得丁瑜像是一块黏在后背的狗皮膏药,想用手撕却够不着,想甩也甩不掉。
正懊恼时,却见丁瑜的小手又是一举,将“火魄红莲”
的价格提高至四千两。
四千两黄金,已相当于一座县城六年的税收,朝廷三万羽林军六个月的粮饷,丁瑜却仍旧若无其事地举起了手,看样子那怕再加一万两黄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杨起陆面沉如水,再也按捺不住,向站在身旁的老仆使了使眼色,示意他去打听一下丁瑜的来历。
那老仆匆匆而去,匆匆而回,回来时看见杨起陆脸色白得像刮过的骨头一样,额上渗出一层细汗,想要举手出价却又犹豫不决,连忙上前禀告道:“打听过了,听万寿堂的人说,这小子叫做丁瑜,是老头子的徒弟,似乎晓得一点道术。”
“老头子?”
杨起陆眉峰一耸,问道:“可是那个住在城东无色寺的老头子?”
老仆点头道:“没错,就是那个双脚残废的老头子。”
杨起陆没想到丁瑜有这么大来头,吃了一惊,犹豫道:“他原来是老头子的人,这下倒有点难办了。”
杨起陆虽是丰城人,但年少多金,风流倜傥,隔三岔五便会来无忧城逛窑子,坐烟馆,在酒楼听小曲,在赌坊中赌两手,这些地方藏污纳垢,人员复杂,消息最是灵通。
杨起陆在其中待过两三回后,就已经对当地的头面人物了如指掌。
无忧城的头面人物中好人不少,但恶人更多,而老头子正是专门整治恶人的大恶人。
他来到无忧城的第一天,就将无色寺内的鱼肉百姓的恶僧杀死小半,赶走大半,然后在寺里住了下来。
寺庙是僧人供奉佛像舍利、参悟妙法真如之地,而老头子出身道门,却一人独占无色寺,此举自然引起无色城内其他和尚不满,再加上被赶出寺庙的恶僧四处煽动,令得此后一个月不断有人来无色寺寻衅生事。
这些人或是自恃本领高强,或是打算以多欺少,以为收拾一个残废的老人轻而易举,结果来者无一例外有入无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如此三番四次后,再没人敢走近无色寺,老头子就这样成了无色寺的主人。
杨起陆知道老头子不但本领高强,手段毒辣,而且心胸狭窄,讲究睚呲必报,贸然对他的徒弟下手,实非明智之举。
但这道果是他一心想要买来讨好意中人的,实在是志在必得,为搏红颜一笑,也顾不上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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