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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吃饭时,他打算明示,但是对着这双惊惶得几欲落泪的眼睛,他说不出来。
说了,郑好会伤心,乐有薇会把自己推得更远。
不说了。
有些事也许能够水到渠成的搁浅,比如今晚拍卖会结束,跟郑好搭讪的那个年轻男人看着就还不错。
于是叶之南只说:“早点休息。”
叶之南五官深邃,路灯光暗沉,郑好看不太清他表情,只感觉他似乎欲言又止,她红着脸说:“晚安。”
有没有人说过,晚安其实是句情话?
第27章
从郑好的小区出来,叶之南去了汀兰会所,今晚的应酬才刚刚开始。
达官贵人衣冠楚楚,人人都是摇钱树,都在陶瓷拍卖会上豪掷了钱财,是贝斯特拍卖公司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怠慢不得。
众人已酒过三巡,叶之南到得晚,自罚了三杯。
唐莎也在,娇嗔道:“他今天这么累,你们还欺负他!
我生气了。”
很明显是以女朋友的身份自居了,有人见两人手上都拿着酒,纷纷起哄:“交杯酒,交杯酒!”
唐莎已经喝了好几杯,欠身把杯子往叶之南手边伸,半醉半醒地仰面看他,索吻的姿态。
财神爷们的起哄声更响了,叶之南一手端杯,一手托住唐莎的后背,顺势勾进怀中,几乎是脸贴脸的,在她耳边冷冷道:“你醉了。”
唐莎一惊,叶之南面上带笑,如他一贯示人那样,语气却很冷,跟她二哥唐烨辰同等严厉。
她霎时心如刀割地明了,叶之南对自己友好,只因自己是唐烨辰的妹妹。
唐烨辰喜好艺术品,跟叶之南品鉴或洽谈时,唐莎凑过去闲扯,总被唐烨辰不耐烦地轰走。
唐莎一边走,一边拿手机拍叶之南,唐烨辰的眼神,就是叶之南此刻附耳轻言的这种冷。
他的肢体再亲昵也没有,但他在告诉她,你造次了。
唐莎暗暗咬牙,笑了,像是听到了情人的呢喃,笑颜明媚。
她拿过叶之南的酒,倒入自己杯中,汇合成一杯,对众人笑得浓情蜜意:“我也不欺负他。”
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红颜体贴如斯,叶之南收获几多艳羡之声。
他看着唐莎,唐莎也看着他,眼横秋水,寒意闪过。
她毕竟是唐某人的女儿。
叶之南在笑,很欣赏地笑,刚才的冷意像一闪而过的错觉,唐莎怔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
忍不了,放不下,很多事,没有办法。
笑闹声又响起来,叶之南走出去接阿豹的电话,阿豹说:“已经确定了,江天前几天回了一趟美国,没跟有薇去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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