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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类似于女孩子被强|奸后,想着“假如我爱他”
,这不可挽回的伤害就合理了;有时类似于“假如我该死”
,受到不可挽回的创痛时努力寻找“我本就活该”
的证据,那么伤害也变得理所当然,变得不那么痛。
他第一次意识到这一点,是远在英国时,听到姐姐打电话,说起一位圈中很有名望,在外风评极佳,为人和蔼可亲的导演,他的儿子和子夜上一间小学。
某天子夜回家,同母亲小声讲了一件极隐秘的猥|亵之事,问母亲,“这是不是不妥?”
被陈金生听见,觉得似乎是一件极丢脸的事。
当即讲了类似,“你想做什么,报警抓他?”
之语。
子夜答不是。
陈某接着说,“够丢丑了,还有脸讲。
想博取关注?”
子夜没有再提,哪怕之后数年万分抗拒去学校,也都没有再提。
直到十年前,该名男子因为猥|亵幼童上了新闻,因为背景强大也就不了了之。
而这桩子夜蒙受不白冤屈的陈年旧案,也因为“丢人”
,而在陈家不了了之,往后也没有人再提起过。
第二次,是关于子夜写作。
写作经验,最初往往是经由模仿得来的,世间名家都不例外。
陈家有几位很好的榜样,所以子夜起初模仿对象是姑姑。
那时他约莫八九岁,尝试模仿她一片女性小说的口吻,来写一位女子的黄粱一梦与生老病死。
欢欢喜喜捧去让陈沪君点评,却换来一通不留情面的羞辱。
“你这坏种,小小年纪,好的不学,学起偷东西,”
经由谭大姐转述,陈沪君是这么讲的,“三岁看到老,从小偷鸡摸狗,大只能去馆子里卖肉。”
书里也写不出这样对幼童令人发指的羞辱。
这样惊悚的话,宛如心理变态,简直不忍卒听……应当还有相对应的肢体暴力,但谭大姐没有转述,也许也觉得难以启齿。
再后来,他听说过许许多多他们关于子夜的议论。
评价变成了,他“撒谎成性”
,因为“会突然说自己身上生蛆。”
时常不听人讲话,不与人打招呼,一点礼貌也没有,和他母亲一个德行。
但他又常常藉由对子夜的诸多污蔑,从只言片语窥得他内在极为聪明的真相。
谭大姐对陈沪君心生怨怼时,偶尔也会对子夜中肯点评:“他看三流小说,也能有一流感悟,常常无意间使兄妹两的观点颜面尽失……小孩子要引导,不可打压。
兄妹两却坏得很,常批驳他,说他讲错了。
两个业界名流,在饭桌上就一个观点,对一个小孩子齐齐开炮,非得逼他承认自己讲错了才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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