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他一开始没指点,主要是想看看格里斯这个骷髅能聪明到什么程度。
此时看到格里斯不认识磷粉,竟然懂得朝他摇头示意,亚克力斯满意极了。
“第一排左边第三个瓶子。”
亚克力斯说到。
格里斯很聪明,准确地从第一排里取出第三个瓶子,瓶子正面贴着的标签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磷字。
看到格里斯准确地取他所要的东西,亚克力斯心里高兴极了。
一直困绕着他的两大难题,都因为格里斯的出现完美的解决了。
实验卫生问题自然不用说了,格里斯完成的非常好。
实验助手的问题,现在也可以解决了,虽然格里斯不认识那些实验用品,但亚克力斯认为这不是什么难题。
实验用品上都贴有标签的,到时教会格里斯识字就可以了。
“格里斯,拿块秘银过来。
在左边架子最底层那堆银白色的。”
“格里斯,盛一桶清水过来。”
“格里斯,风鼓你来捏,小力一点。”
“格里斯……”
随着亚克罗斯一声声的命令,可怜的格里斯上跳下窜像只猴子。
有了格里斯的帮忙,实验进度超出了亚克力斯的预料,原本预计一天才能完成的实验,现在半天就搞定了。
有助手的日子真是好,特别对于亚克力斯这样的懒人而言,格里斯的出现让他几乎不用离实验台半步,需要什么指挥格里斯去取就行了,虽然格里斯看不懂那些实验材料上的标签,但在亚力克斯的指点下,格里斯从来没有取错过,这让亚克力斯感概他的聪明同时,指使得也越发频繁了。
最让亚克力斯满意的是格里斯的任劳任怨,虽然被指使的团团传,但格里斯半句怨言的没有。
最后一个步骤完毕,整个实验便成功完成了,看着凌乱的实验台和地板,亚克力斯又是一声:“格里斯,把这里清理一下,实验用品放回原地。”
然后便自顾自地倒了杯清水,走到一旁边喝着水,边看格里斯不停地忙碌着。
一瓶瓶没使用过的实验品被准确地放回材料架,实验用具里的残余物被倒出,把用具清洗,已经做过一次清洁工作的格里斯轻驾就熟,熟练地把整个实验室恢复原状。
亚克力斯拉过一张櫈子,找了个比较干净的角落坐下,手里拿了个杯子倒了杯清水,小口小口地抿着,眼睛却一直看着忙碌着的格里斯。
他的心里实在是太满意了。
有这样一个任劳任怨的佣人,谁都会像他这样满意,以前要是完成一个实验,亚克力斯就会陷入让他无比头痛的卫生工作里,哪能像现在这么逍遥。
而且不光是卫生工作,现在连助手的人选都有了,格里斯的聪明绝对有能力胜任助手的工作,唯一的问题就是格里斯不认识文字。
看着格里斯的身影,亚克力斯决定,一定要把他赔养成一个合格的助手和出色的佣人,虽然教导一个骷髅可能会是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但是为了以后自已的幸福生活,幸苦就幸苦一点吧。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在繁华的大都市,遇到最美的她,她用性感和智慧教我成长为一个男人。...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重活一世,她变成痴傻还丑的怪胎。所有人都瞧不起她,打她,骂她…直到那个权势遮天的男人,从天而降。他救她于水火之中,待她宛若心尖上。从此,她涅槃重生,天赋异能,出落的风华绝代,让满京城倾慕的公子哥们踏破了求亲的门槛。都给爷滚!那个瘫了快二十八年的帝国第一权少,竟然奇迹的从轮椅上跳起来。他愤怒咆哮,甩出红本本萧青衣不嫁,她是爷捧在心尖上宠的!婚后,权少宠妻甜如蜜,有好事者前来采访。请问,你...
一千年前,白启死后落入了实力为尊的地元界,经由千年纵横,成就了杀神之名,但他却难以忘却父母亲情,不惜生死穿越千年,回到了地球,这一世,他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屠尽世间敌。...
一朝穿越,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住山洞,挖野菜,吃了上顿没下顿。唐可可挽起袖子,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买房子,上私塾,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越过越红火。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
为了救哥哥,佟言签下卖身契,成为商界帝王的私宠小娇妻。传闻他冷漠倨傲,权势滔天,不近人情?NO,传闻都是骗人的!真相是他把她捧在手心里,花样不断,宠上天!一场盛世婚礼,霸占了娱乐圈的头版头条。谁知三天后,佟言揉着受伤酸软的小腰,递来一纸离婚协议。尉迟骁,我受不了了!签字离婚,我们好聚好散!男人云淡风轻的接过,关门落锁。离婚?你先离开床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