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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这几样东西一股脑儿的收进箱子里,走到阳台上抽了一支烟,对着空中的满月,心里默默的说:王可可,等着我。
第二天一早,我就踏上了飞往瑞士的飞机。
十几个小时后,我在阿尔卑斯山下的一个小镇上见到了汉斯、乔志军和小曾。
我们所处的是汉斯拥有的一处城堡,大厅里站着一百余人,却仍然显得宽敞。
和他们一一拥抱后,我站到桌子上,对着下面的人说:“各位兄弟,这次进异境,是为了我的私事,可能会有危险,甚至失去生命。
不愿意参加的,现在可以退出,我奉送路费一万元。
愿意参加的,每人一百万,如果不幸身亡,丧葬费五百万。”
汉斯哈哈哈的笑起来,说:“老徐,我的兄弟,异界我早就想去看看了,趁这个机会正好去旅游旅游,顺便灭灭那些假神的威风。”
他身后那一小队彪形大汉都哈哈大笑起来。
戴着迷彩贝雷帽,穿着迷彩服的乔志军却是双脚一并,吼道:“跟随神选之人战斗是我们的荣耀。”
身后站的整整齐齐的黑哥们一起举着手喊道:“荣耀,荣耀,荣耀。”
和他们同样装束的小曾笑着说:“徐哥,你这就叫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啊。”
我却心潮澎湃,毕竟每个男人都有一个英雄梦,能带领军队踏破异界,救回自己的女人,也让我这个中年宅男热血沸腾。
冷静下来,我跳下桌子对汉斯说:“那就先请你的兄弟讲讲异界的情况吧。”
一个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光头大汉跳上桌子,用英语说道:“各位兄弟,我叫罗宾逊,前GSG9成员。
我在十年前跟随部队进入了异界,也就是神之乐园。
那里是不同于我们这里的另一片天地,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5%,大气压高于地球一倍,所以进入异界必须佩戴呼吸装置,加装外骨骼装甲。”
顿了顿,他接着说道:“异界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称为神的人,他们外观和我们一样,但是身高和体型都很大,身体密度很高,用特制穿甲弹才能杀死。
他们行动迅速,耐力长久,有些还有翅膀,能够飞翔。”
人群中发出了嗡嗡嗡的声音。
罗宾逊举起手,人群安静下来,他笑了笑说道:“可是他们数量稀少,而且很笨,不会用热武器。
普通的异界军队中有一些人会魔法,能发出雷电或火球,他们是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除了力气大一点,其他几乎和我们一模一样,这些人充当兵将。”
“不过最危险的,还是异兽。”
他面色严肃的说道:“异兽是一些奇形怪状的野兽,他们的主要食物,就是人。”
人群躁动起来,罗宾逊接着说道:“异兽有的是神的宠物,有些是野生的。
非常凶猛暴戾,不仅吃我们地球的人,连他们自己的人都吃。
异界的神,圈养人类,主要就是作为食物,他们也吃人。”
人群激动起来,黑哥们们还好,汉斯手下那些人都骂了起来,那架势像是迫不及待的要杀进异界,手刃那些自称为“神”
的人。
汉斯递给我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燃后吸了一口,面色严峻的对我说:“我的人都是打过仗的,明天我和罗宾逊带队探路,你带着大队压阵。”
我点了点头,用力拥抱了一下他。
他转头又对小曾说:“你是高手,保护好我兄弟。”
小曾也严肃起来,庄重的对汉斯行了个军礼,汉斯举手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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