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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嫌弃山鸡和兔子不好收拾,就从野猪身上切了一小块猪腿肉下来,简单清洗了一下,用匕首切割成一块一块的,和菌菇放一起,拿回山洞放进快要烧开的水里一起煮。
快要煮好的时候,她拿出一小包粗盐巴,捏了一点儿放进锅里,然后开中火继续煮……
大约等了四十分钟左右,野猪肉终于煮烂了,关了火后,胡云秀起身去外面的树枝上折了两根直溜溜的细树枝,把树皮剥掉,折成筷子的长度,然后端起麦饭石的把柄,就着锅"吸溜吸溜"的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还别说,光放了一些盐巴,野猪肉和菌菇都保持了原汁原味,吃起来一点儿也不比胡云秀以前在大酒店里的味道差……
胡云秀很快就干完了一小锅猪肉菌菇汤,末了了,还犹不解馋,端起锅,底朝天的张大嘴巴把最后一口汤汁碎肉末倒进了嘴里。
抚摸着圆滚滚的肚皮,胡云秀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然后出去洗锅……
趁着天色大亮,她把拿出来的东西都收进了空间里,然后销毁了山洞内的人类痕迹。
胡云秀在空间里找了两大块牛皮纸,把它包在脚上用绳子缠绕着捆绑起来,,然后披着毛毯子,准备上路了——
深山老林里的路本来就不好走,再加上昨夜一场瓢泼大雨,走到哪里都是泥泞一片,小水坑遍布。
一脚下去,整个脚面能全部没入泥巴里,被稀泥吸住后,拔都拔不出来,脚下的路如此难走。
身上也不好过,从枝叶荒草地淌过去,能被树枝或者路途上的灌木荒草弄一身露水,就跟淋雨没多大差别,基本湿身。
这样一来,便阻挠了行进的速度,好在胡云秀经验老道,这些小困难也困扰不到她太久,她从空间里拿出临走时,顺来的许子海的破旧雨衣穿在身上,避免了被露水打湿的危险。
只是比计算好了的出山时间,晚了大半天罢了。
胡云秀走出大山后,顿时感觉浑身都舒畅轻松了不少,快到村口的时候,她看看四下无人,便把那头大野猪弄出来,抓住两条后腿,扛在肩膀上。
又把事先装满了许多菌菇和野兔山鸡的军用帆布背包斜挎在身前……
踏着泥泞的黄土地,一路故意张扬的向有人的路段走去。
拐了一个弯,胡云秀就看到前面的石磨旁,围了几个妇人在那里"叽叽喳喳"的,一边嚼舌根一边合作着推磨磨豆子……
远远的就听到其中一个穿着粉色小碎花薄夹袄,梳着两条粗辫子的年轻妇人好像提到了她的名字。
她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出来关于这个小媳妇的信息,原来她是自家的堂姐胡云芝。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堂姐好像在今年阳历年的时候,嫁给了雷山村一个村会计的儿子。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难道这个堂姐今天碰巧回娘家省亲吗?
原主对这个堂姐不熟,原因无他,人家长的柔美漂亮,既会打扮,还会笼络人心。
跟肥胖丑陋的胡云秀根本不是一个层次地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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