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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就是卡秋莎。
聂赫留朵夫同卡秋莎的关系是这样的。
聂赫留朵夫第一次见到卡秋莎,是在他念大学三年级那年的夏天。
当时他住在姑妈家,准备写一篇关于土地所有制的论文。
往年,他总是同母亲和姐姐一起在莫斯科郊区他母亲的大庄园里歇夏。
但那年夏天他姐姐出嫁了,母亲出国到温泉疗养去了。
聂赫留朵夫要写论文,就决定到姑妈家去写。
姑妈家里十分清静,没有什么玩乐使他分心,两位姑妈又十分疼爱他这个侄儿兼遗产继承人。
他也很爱她们,喜欢她们淳朴的旧式生活。
那年夏天,聂赫留朵夫在姑妈家里感到身上充满活力,心情舒畅。
一个青年人,第一次不按照人家的指点,亲身体会到生活的美丽和庄严,领悟到人类活动的全部意义,看到人的心灵和整个世界都可以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
他对此不仅抱着希望,而且充满信心。
那年聂赫留朵夫在大学里读了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
斯宾塞关于土地私有制的论述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这特别是由于他本身是个大地主的儿子。
他的父亲并不富有,但母亲有一万俄亩光景的陪嫁。
那时他第一次懂得土地私有制的残酷和荒谬,而他又十分看重道德,认为因道德而自我牺牲是最高的精神享受,因此决定放弃土地所有权,把他从父亲名下继承来的土地赠送给农民。
现在他正在写一篇论文,论述这个问题。
那年他在乡下姑妈家的生活是这样过的:每天一早起身,有时才三点钟,太阳还没有出来,就到山脚下河里去洗澡,有时在晨雾弥漫中洗完澡回家,花草上还滚动着露珠。
早晨他有时喝完咖啡,就坐下来写论文或者查阅资料,但多半是既不读书也不写作,又走到户外,到田野和树林里散步。
午饭以前,他在花园里打个瞌睡,然后高高兴兴地吃午饭,一边吃一边说些有趣的事,逗得姑妈们呵呵大笑。
饭后他去骑马或者划船,晚上又是读书,或者陪姑妈们坐着摆牌阵。
夜里,特别是在月光溶溶的夜里,他往往睡不着觉,原因只是他觉得生活实在太快乐迷人了。
有时他睡不着觉,就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在花园里散步,直到天亮。
他就这样快乐而平静地在姑妈家里住了一个月,根本没有留意那个既是养女又是侍女、脚步轻快、眼睛乌黑的卡秋莎。
聂赫留朵夫从小由他母亲抚养成长。
当年他才十九岁,是个十分纯洁的青年。
在他的心目中,只有妻子才是女人。
凡是不能成为他妻子的女人都不是女人,而只是人。
但事有凑巧,那年夏天的节①,姑妈家有个女邻居带着孩子们来作客,其中包括两个小姐、一个中学生和一个寄住在她家的农民出身的青年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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