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 阴阳吞噬(第2页)

将小肉团塞回怀里,林凡来到黑猩猩面前,虽然他不知道六级灵兽代表着什么,不知道兽丹又代表着什么,可刚刚亲眼见识了两大灵兽的实力之后,林凡对于黑猩猩的尸体是相当的感兴趣。

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当初在地球上没有少看玄幻小说,林凡知道强大的灵兽体内都有着兽丹,灵兽的兽丹可是好东西,说不定日后对他有帮助也说不定。

取下背后的黑色巨剑,双手握着剑柄,朝着面前的黑猩猩就是一剑,没有丝毫的松动,黑猩猩的尸体连动都没有动一下,更加不要说被黑色巨剑斩开。

心中大惊,林凡伸出手摸了摸刚刚被自己一剑斩到的地方,毫无血迹,林凡对自己这一剑有着相当的自信,如果黑猩猩在世的话,他没有丝毫的信心能够一剑将其劈死,可如今地上的黑猩猩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可依然无法将其破开取出兽丹。

没有继续试下去,林凡可不是莽夫,既然第一次不成功,那么就算如何用力都不管用,没有继续在黑猩猩身上下功夫,林凡来到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

醒来之后,林凡除了得到九转生死决第二层的修炼功法之外,还发现自己的身体居然比以前强悍了许多,体内的通灵丹也已经开始消散,所以林凡已经决定,借此机会一举突破战者达到战师之境。

双手举天,脑海之中一片空明,静静的感受着天地间天地灵气的运转,想要达到战师之境,必须先沟通自身与天地间的联系,这样才能引天地灵气入丹田气海形成战气。

有着通灵丹辅助,很快,林凡感觉到自己已经彻底融合到了整个天地间,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四周每一个空气分子的跳动。

心中顿时一喜,林凡心里很清楚,自己成为战师的第一步已经成功,沟通自身与天地的联系,接下来就是将天地灵气引入丹田气海形成战气,其实对于后面这一点似乎很简单。

只要能够沟通自身与天地的联系,那么不用你说,天地灵气都会自动进入你的丹田气海,林凡也不例外,天地灵气快速形成气流开始进入他的丹田气海。

不到半个时辰,林凡发现自己的丹田气海已经爆满,再也无法承受更多的天地灵气,切断自己与天地之间的联系,林凡开始将丹田气海内的天地灵气慢慢转化。

如今林凡的修为已经可以算是达到了初级战师之境,如果能够彻底将丹田气海内的天地灵气形成战气,那么林凡的修为也就达到了中级战师。

缓缓睁开双眼,脸上有着一丝惊喜,中级战师,没有想到,通灵丹配上龙血效果会如此之好,整个提升过程似乎没有丝毫阻碍,一切都仿佛是水到渠成一般,顺利的不能再顺利。

“小肉团,你醒了?”

刚刚转醒,林凡就发现怀里的小肉团也悠悠转醒,抱起小肉团,其实林凡心里还是很感激小肉团的,虽然小肉团将他带到了一个威胁之地,可在威胁之中却充满了机遇。

如果不是这次无意得到紫荆暴龙的血液,林凡还不知道何时才能服用通灵丹,虽然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提升修为,可时间就会被无限拉长,他实在等不了。

修为达到战师之境,一切都将会变的不一样,林无双交给他的战龙决与灭迹都能够正式修炼,而且黑色巨剑也将会威力大增。

战师吸纳天地灵气入丹田气海形成最初的战气,可运转到体表护身或是战器上增强力量,初级战师力劈百斤,中级战师力劈千金,高级战师力劈万斤,林凡有着绝对自信,如今自己配合上黑色巨剑绝不是力劈万斤。

小肉团似乎也在为了林凡醒来而开心,不过很快小肉团又再次烦躁起来,两只前蹄狠狠的顶着林凡的前胸,可爱的小鼻子崛起。

看见小肉团这个样子,林凡心里彻底怕了,当初在外边,小肉团如此将他带来山洞,碰到了两大灵兽的对决,虽然从死亡中得到了一些好处,可林凡决计不再愿意碰到这样的事情,毕竟如今他的修为也已经达到了战师之境,可以开始修炼战龙决和灭迹战技,可小肉团似乎不依不饶,整个脸都因此憋成了黑色。

(ps:先收藏,后投花,一贯惯例,嘿嘿!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热门小说推荐
罗布泊密档

罗布泊密档

诡异失踪的探险家,消失于大漠的古文明,引起无数怪谈的双鱼玉佩罗布泊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逆袭苍狼战婿

逆袭苍狼战婿

六年前,他成家族弃子,遭受陷害,与女人发生关系,被迫离开。六年后,一代战神,重返故里,只为让妻女幸福一世。...

正义迷途

正义迷途

谨以此书,献给那些在黑暗中苦苦挣扎,但仍对社会与未来抱有美好憧憬的人。本书会有你想看到的各种离奇案件,但随着凶手最后的落网,事情真的结束了吗?本书双男主,各有cp。作者第一次开坑,欢迎广大读者提出意见与建议!...

我的异界特种部队

我的异界特种部队

一个当兵不满两年的特种兵在军事演习结束单独行动时被卷入一个自然产生的空间转移,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新书异界之灵途已经上传了,书号1600377欢迎大家去支持。...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