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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踊路街诺大的府邸内外张灯结彩,新酿的高度白酒用酒坛堆在宅院旁边,丫鬟端着菜肴来回穿行,管家热情的招呼。
宾客坐在外宅的大院之中,推杯换盏热闹非凡,都是自家人,没有太多的讲究礼数,吃好喝好。
而后宅的正厅之中,诺大厅堂内灯火如昼,除开各种古色古香的摆件,还多了些新鲜东西,比如说玻璃灯罩,高脚杯等等。
本来曹华准备弄个大水晶吊灯挂在穹顶之上,靖柳觉得上上下下点蜡烛太麻烦,而且头顶上掉着个铁架子太危险,还是改成了常见的铜鹤灯座,上面加了玻璃灯罩提高亮度。
厅堂正中的大圆桌是重新定制的,与西蜀那张截然不同,可能要在家里放一辈子,质地精良到了极致,雕花纹路布满各处,桌面下安装有滑轨可以旋转。
十几张凳子外形一样,但高矮又有细微差异。
主要原因是沈大小姐和玉堂个儿不高,谢怡君和荆雪个子又太高,按照谢怡君的身材定制,沈雨得双脚悬空,按照沈雨的身材定制,谢怡君脚都没地方放。
按照每个人的身材定制的座椅,也能防止互相谦让不肯落座的情况。
时间还没到,丫鬟们正在大厅里摆盘放筷子。
曹华在书房之中,摊开双手让洛儿和靖柳给他打扮。
以前他不喜欢穿的太花哨,要么是武服要么是白色书生袍,今天算是比较正式的家庭聚会,洛儿要求他把藩王的蟒袍穿上。
蟒袍金冠,剑眉星眸,配上高挑的身材,这份英武看的靖柳颇为满意,轻声嘀咕:
“曹贼,你穿成这样多好看,非得拿把扇子装书生。”
曹华略显无奈,低头看着身上繁琐的装饰,轻笑道:
“乱七八糟的玩意挂在身上,走路都不方便,这玩意就不是日常穿的。”
陈靖柳微微蹙眉:“君子当温润入水,举止有礼不骄不躁,你整天和武夫一样上窜下跳,自然觉得这衣服穿着碍事。”
赵天洛一袭宫裙,同样满眼的欣赏,抬手整理着衣襟:“是啊,你堂堂一个异姓王,整天就在脂粉堆里转悠,光着身子的时间比穿衣服的时间还多,像个什么话?”
曹华听见这话,佯作不悦:“那要不我明天就去边关,不破辽金终不还,隔两年给你们寄一封家书回来?”
赵天洛听见这话,顿时就慌了,连忙摇头:“相公,我...我说着玩的。”
陈靖柳虽然希望夫君开疆扩土立不世之功,可一想到一大帮子姑娘在后宅守十几年活寡,还每天担惊受怕,心里便是一揪。
也是紧张道:
“嗯...大男人当在后方运筹帷幄,打仗手下将领去就行了,那有你亲征的道理。”
曹华这才满意:“这不就得了,我是为你们着想,不然早带兵出去打仗啦。”
陈靖柳微微眯眼:“让你在后方运筹帷幄,可不是在后宅呼风唤雨,娶了这么多姑娘,还以为你知足了,却没想到连丫鬟都不放过,再让你出去打仗,说不定又得带十几个回来....”
赵天洛点了点头:“不是‘说不定’,是肯定带十几个姑娘回来。”
“还是洛儿了解我...”
“呸—你还得瑟起来了...”
夫妻间吵吵闹闹,穿戴整齐后,相继来到了正庭之中。
因为曹家有两个王爷的缘故,并不是所有姑娘都打扮成娇俏妇人。
怡君双臂环胸站在正厅,也是一身蟒袍,头发扎起竖着金冠。
藩王蟒袍只有男款的,怡君身材高挑穿起来到不违和,只是看起来太英气,便如同一个比曹华还俊的小王爷,除了胸肌太过浮夸挑不出半点毛病。
怡君十四岁出蜀,只会便行走天下传出诺大名头,心里面其实更喜欢沙场与江湖。
呆在家中当个少奶奶既屈才又不太习惯。
可如同洛儿靖柳不放心他出去打仗一样,他也不放心怡君一个女儿家跑出去淌那尸山血海,就安安稳稳呆在家里混吃等死挺好,实在憋不住,就等以后有机会了,两个人携手去江湖上当一对儿神仙眷侣浪一圈儿,也好过天隔一方好几年见不上面。
见曹华过来,正庭里的人便也陆陆续续落座。
茶姑抱着小曹安,坐在赵霏旁边帮忙带孩子。
对于茶姑,曹华很难说喜欢或者不喜欢,更像是对待环儿差不多,当做家里人,有没有那层关系区别不大。
不过茶姑明显变了很多,茶姑本身长的很不错,属于保守踏实的性子,被他收了没有自傲,反而有点惶恐,生怕宅子里的夫人觉得她恃宠而骄,依旧以‘婢子’自居。
而在私底下,茶姑比其他姑娘顺从太多,连不愿的眼神都不会露出,任劳任怨什么都愿意做,如同无微不至伺候赵霏一样,想要把他伺候开心。
起初他怕大姨子受不了不敢尽兴,对茶姑下手自然就比较没分寸,茶姑还很配合的笑着,他以为茶姑放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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