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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稗类(..)”
!
——一则小说的速度感
老舍(1899—1966)在《我怎样写短篇小说》一文里将他的《月牙儿》《阳光》《断魂枪》和《新时代的旧悲剧》这几个短篇归为一组,形容它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
,只是表现了“一个事实,一点觉悟”
。
在写作这一组小说时,老舍说:“我的态度变了。
事实逼得我不能不把长篇的材料写作短篇了,这是事实,因为索稿的日多,而材料不那么方便了,于是把心中留着的长篇材料拿出来救急。”
这番话说得诚恳又客气,但是搭上前后文来看,仍叫人有掩卷长思的余地。
大体言之:老舍以为短篇较诸长篇更需要技巧,乃是由于它是“后起的文艺”
,“差不多是仗着技巧而成为独立的一个体裁”
。
如果从多方面描写与穿插的长篇之中“挑选出一方面来写(成短篇),当然显着紧凑精到”
。
仔细玩味,我们不难发现:颇不乏将长篇之一部分提出来自成独立短篇此一创作经验的老舍会用“宁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
的玩笑打比方,是很有那么点儿贵短而贱长——起码是厚短而薄长——的意思了。
怎么长?怎么短?长不长,短不短!
普鲁斯特(MarcelProust,1871—1922)的《追忆似水年华》肯定是长的。
《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也肯定够长。
海明威(ErnestHemingway,1899—1961)的《杀人者》当然算短篇,鲁迅的《药》《狂人日记》也当然够短。
可是,有些作品的字数不多,篇幅不大,即便读完一通费时所差无几,给读者的长短之感却迥然不同。
比方说:张爱玲(1920—1995)的《金锁记》与鲁迅的《阿Q正传》无论如何排版印刷,大抵不外五七十页上下,然而《金锁记》总让人觉着“像”
长篇,《阿Q正传》就显得“像”
短篇。
这里自然有所谓故事本身时空跨幅的问题——寂寞又恶毒的七巧好像比卑微又猥琐的阿Q登场现身的岁月要漫长得多;不过,问题似乎又不只如此。
在米兰·昆德拉《小说的艺术》(
LArtduroman
)一书第四章《关于结构艺术的谈话》里,他以音乐速度的指示词(中速、急板、柔板等)来比拟自己的作品《生活在别处》(
Lavieestailleurs
)的节奏。
当访问者指出:第六章一共有十七节却只占二十六页,应属于“相当快的频率,但是反而被定为柔板”
时,昆德拉的答复是:
因为速度也由别的东西来决定:即一章的长短篇幅与被叙述事件的“真正”
时间之间有一种关系。
第五章《诗人是嫉妒的》表现的是整整一年的生活,而第六章《四十多岁的人》只涉及几个小时。
因此,章的简短在这里具有放慢时间、固定一个重大时刻的职能。
到了“速度”
这个词儿的出现,昆德拉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掩卷长思的余地。
即使没有人能指鹿为马地把《尤利西斯》咬成“只写了一天不到的‘真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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