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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我是矮人,骨子里就刻着酒的基因!”
路德维斯迫不及待地就把那杯酒给闷了,然后他的脸变得五颜六色,就像打翻了个酱油铺,“噗咳咳,好辣!
!”
为了避免浪费,他勉强把酒咽了下去,跳到了椅子下,嘶嘶地吐着舌头,向陶元圆讨水喝。
“我的舌头好像都麻了,这酒好厉害呀!”
陶元圆忙给他倒了一大杯凉白开,懊恼地道:“抱歉,我还以为中度酒你能受得了——看来我还得找别人再试试。”
“不不不,不要找别人!”
路德维斯激动地道,“我能行,我能行!”
陶元圆见他才喝了一杯酒,脸蛋就红扑扑的,狐疑地道:“你真的能行吗?”
“能行的!”
路德维斯拍拍自己的胸口,道,“而且我是布罗姆家族的人,偷喝——咳,品尝过许多种类的酒,所以让我来品鉴,你可是找对人了!”
他双眼直直地盯着桌上的酒壶,“这些都是不同口味的酒吗?有没有先前那种酒那么带劲?”
陶元圆于是又给他倒了一杯。
路德维斯这次可有经验了,先小口小口的品尝,等酒精先在味蕾间炸开,然后再缓缓吞咽……
他的脸上荡漾出幸福的红晕,捧着酒杯,就仿佛捧着珍宝。
到后面他喝醉了,都不用陶元圆给他倒酒,拿起酒壶就咕咚咕咚地灌,仿佛喝水一样,并且边喝还边道:“元,元圆……你的酒太好喝了!
要是以前图克林城有这样的酒,我愿意用光我所有的零用钱,倾家荡产地买它们——你可别不相信!
纵使在我们地下酿了足足一年的酒,我喝过,都没你弄的酒好喝……太,太好喝了,嗝——”
陶元圆道:“那你觉得哪种酒最好喝呢?”
“都,都好喝!”
路德维斯甚至凑过来抱住了他的大腿,双眼亮闪闪的道,“以后我要一直跟着你,这样我就一直都有酒喝了。”
陶元圆哭笑不得,想不到路德维斯看着年轻,还是个酒鬼。
看来传说中矮人几乎全族都爱喝酒,并不是谣传。
有路德维斯这样的好评,他对他们这酒的信心,那就更足了。
奥本庄园的马车,载着酒桶,运往了巴里镇。
东街,除了少数兽人与半兽人的混血,基本上都是矮人与地精。
他们与其他冒险者们交易矿石,草药,还有粮食。
到了饭点,往往就会去基恩旅馆,点上几杯麦酒——账都算在格洛弗身上,这可是他先前吩咐过旅馆老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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