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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4页)

就我个人而言,虽是无神论者,对于无限广阔的未知世界,多少还有点猜测;我也有个人的操守,从不逾矩,其依据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所以也是一种信念。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理应不反对别人信神、信祖宗,或者信天命——只要信得不过分。

在学校里安排段祈祷的时间,让小孩子保持虔诚的心境,这的确不是坏主意——当时我是这样想,现在我又改主意了。

时隔十年,再来考虑信仰问题,我忽然发现,任何一种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内,如果被滥用,都可以成为打人的棍子、迫害别人的工具。

渎神是罪名,反民族反传统、目无祖宗都是罪名。

只要你能举出一种可以狂信而无丧失理智危险的信仰,无须再说它有其他的好处,我马上就皈依它——这种好处比其他所有好处加起来,都要大得多啊。

现在,有这样一种信仰摆在了我们面前。

请相信,对于它的全部说明,我都考虑过了。

它有很多好处:它是民族的、传统的、中庸的、自然的、先进的、唯一可行的;论说都很充分。

但我不以为它可以保证自己不是打人的棍子,理由很简单,它本身就包括了很多大帽子,其分量足以使人颈骨折断:反民族、反传统、反中庸、反自然……尤其是头两顶帽子,分量简直是一目了然的。

就连当初提倡它的余英时先生,看到我们这里附和者日众,也犯起嘀咕来了。

最近他在《二十一世纪》杂志上著文,提出了反对煽动民族狂热的问题。

在我看来,就是因为看到了第一顶帽子的分量。

金庸先生小说里曾言:“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民族狂热就是把屠龙刀啊。

余先生不肯铸出宝刀,再倒持太阿,以柄授人——这证明了我对海外华人学者一贯的看法:人家不但学术上有长处,对于切身利害也很惊警,借用打麻将的术语,叫做“门儿清”

至于国内的学者,门儿清就不是他们的长处。

有学者说,我们搞的是学术研究,不是搞意识形态——嘿,这由得了你吗?有朝一日它成了意识形态,你的话就是罪状:胆敢把我们民族伟大的精神遗产扣押在书斋里,不让它和广大群众见面!

我敢打赌,甚至敢赌十块钱:到了这有朝一日,整他准比整我还厉害。

说到信仰,我和我老师有种本质的不同。

他老人家是基督徒,又对儒学击节赞赏;他告诉我说,只要身体条件许可,他每年都要去趟以色列——他对犹太教也有兴趣;至于割没割包皮,因为没有和他老人家同浴的机会,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他是一个信仰的爱好者。

我相信他对我的看法是:可恨的无神论者,马基雅弗利分子。

我并不以此为耻。

说到马基雅弗利,一般人都急于和他划清界线,因为他胆敢把道义、信仰全抛开,赤裸裸地谈到利害;但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对他的评价不低,赤裸裸地谈利害,就接近于理智。

但我还是不当马基雅弗利分子——我是墨子的门徒,这样把自己划在本民族的圈子里面,主要是想防个万一。

顺便说一句,我老师学问很大,但很天真;我学问很小,但老jian巨猾。

对于这一点,他也佩服。

用他的原话来说,是这样的:你们大陆来的同学,经历这一条,别人没法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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