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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找得到呢,”
谢悯苦笑,“你不曾入过山吧?山林莽莽,若不是长在其中,寻路都难,如那贼子所说的山崖更是不计其数,我走了大半年,也不敢说寻遍了。
大约……大约真的是没了罢。”
“竟是如此无常……”
方鉴感慨。
“若她还在,此时的成就应该不逊于你罢,她……她聪慧极了,不像我这般愚钝,只会做些苦力活。”
谢悯拍开了一坛新酒,仰头豪饮,“从那时起我便憎恶一切作奸犯科之人,土匪、盗贼、暴徒……见一个我便杀一个!”
谢悯酒意上头混沌了的眼眸里突然迸出一道寒芒,叫方鉴通体生寒,这一刻她方才有了清晰的感知,什么是血与火中蹚出来的猛士。
方鉴知了缘由,便不再劝她。
谢悯教她也尽心,久了谢悯却发现,方鉴也有方鉴的偏执之处,她厌恶的应是依仗权势为非作歹之人。
京中多浪荡子弟,整日里惹是生非,又不是什么大案子。
谢悯掌刑律多年,最是烦厌这些子弟,不能重罚也不能刑讯,要不了多久家中便会来赎人。
这群纨绔子出入牢狱如入无人之境,京兆府上下全然视他们不存在,只要赔偿了苦主损失便是。
但自从方鉴做了这判官,这类案子便不再轻拿轻放了,方鉴判案多是按律满格判罚,能杖责的便不让赎买,不曾有一次越过律法,也不曾有一次高抬轻落。
纨绔家中寻了各种关系来求,方鉴皆不松口。
她简在帝心,又是牢牢依着法条,府尹与少尹也无法多说什么。
这下反倒是谢悯来劝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方鉴困惑地问道:“守慈也是嫉恶如仇的性子,为何也不认可我呢?”
“这些子弟不过是寻衅滋事,今天当街斗殴,明日掀了商贩摊子,后日撞伤庶民,其实也都算不上什么大事,到底也不曾伤天害理……”
谢悯是军旅出身,军中除了生死无大事,而军卒好狠斗勇本就是常态,确实也入不了她的眼。
“不是大事,难道便不违律了吗?那些小民便是活该受罪吗?”
方鉴道,“律法的尊严难道只需小民严守,而不必权贵维护吗?”
“这……”
谢悯也答不上她的提问。
“有个人曾教我,人有私心杂念再正常不过,不必时时刻刻求正念,只需行正道。
而为官的根本便是恪尽职守,凡事依律法而行,依职责而行。
我确有私心,可这私心并不违背我的正道。”
说这话时方鉴的眼神幽深而坚定。
谢悯闻言便知她也有不为人道的隐痛,便也不再相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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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个设定:周朝兵制是募兵制,谢家的这个兵户指的是几代都是做这个职业的,不是明朝那个强制世代相继的军户制。
周朝是文武并重互相制衡,所以文武相对平衡,从文可以官居一品,从武可以博个武勋,公认最牛逼的就是出将入相,没有重文轻武那套,从军也不是终身制,服役期满可以接着干也可以退役回家。
另外周朝永初帝这个设定比较像东汉接西汉,其实算是开国,所以上升通道都还比较通畅,文武倾轧也不是很严重。
所以从军也还算个好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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