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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回到车上,一路无话。
回到馆里,我放出四个魂魄,那个妇女搂着婴灵,木讷地坐在那,另外两个跪在一边,看来他俩知道这葫芦主人不是泛泛之辈,不敢造次。
我详细问清了他们的情况,然后跟他们说:“你们是打算让我送你们去投生呢?还是去投生呢还是去投生呢?”
说完根本不听他们回答,对重夕和林峰说:“送他们上路吧!
我跟警官聊聊他们的事!”
他俩答应着,重夕拿出引魂帆,招呼着,“走了,走了,跟我走喽!
哎呀,快点!”
我沏上茶,问那警官:“还没问过名字?你怎么称呼?”
他回答:“郑爽!”
说着站起来握了手,我回答:“侍炎,慕容侍炎,两个火的炎!”
对面坐下,我对他讲了刚才问到的情况......
那个猪场的饲养员叫王作山,七十年代末的时候,流浪来了一个疯女人,这疯女人还没疯到诸事不知的程度,就跟这王作山混到一块了。
开始,王作山只是给她一些吃的,时间长了,她就经常来了。
于是俩人竟然过上日子了,这疯女人,白天出去瞎跑,晚上饿了就回这里吃饭,这王作山就给她做饭吃。
时间长了,这疯女人就怀孕了。
不想有一天,这疯女人的男人找来了。
这男人也不是好东西,因为他这个疯媳妇也不是好来的。
那男人叫丁振林,也是个老光棍,是一个大车店里的小二,离这二十多里,这个女子原本是卖玩具花的,就是一种用塑料制作的,可以放在水里,形成盆景一样的物件。
当时她来大车店住店。
边远乡镇当时根本没有旅馆的,大车店里的房间不够,被丁振林给领回家来了,夜间丁振林贼心一起,就把这女人给糟践了。
那女人也就此疯了。
疯了以后,到处疯跑,没准到什么地方去,后来这丁振林就到处打听查找,找到猪场这里来了。
来了以后,看到这女的挺着大肚子,当时就来火了,拔出尖刀就扎。
这王作山上前阻止,不料丁振林顺手就给了他一刀,王作山手捂着肚子,向后一靠,右手正好摸到了一把切菜的菜刀,咬着牙抡起来就给丁振林脖子上来了一刀。
详细细节他们叙述也不是很清楚,大体就是这个样子的,两个男人的魂魄就在这里掐了这么多年,谁也不肯走,因为那女人不肯走。
而那女人,是个疯子,被丁振林杀死后魂魄亦然,可其母性未消,有那婴儿的魂魄牵着,一直不肯走,此事就僵持到现在了。
那个丁振林所在的村子叫丁高铺,我跟郑爽说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至于案件怎么结,这个让他自己看着斟酌就是了,结了案以后,告诉我一声,四个魂魄虽然暂时送往地府了,但还要在地府押一段时间,要想让他们去投胎,必须将三人安葬,此后一些事宜我还需要跟两个村子的村委协商,到时候还得让郑爽出面把他们叫到一起,费用由他来斡旋,我只负责安葬的一些仪式性的东西。
郑爽半信半疑地站起来,结结巴巴的说,“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顿了一下又说:“好!
我去丁高铺调查一下有没有这个人!”
几天以后,郑爽来了,没多说,只是伸了伸大拇指!
随后我会同刘总、杨小山去跟这两个村的村委谈判,最后刘总出钱,把他们各自安葬在本村的义地(公共墓地)里,此事也算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后,我们又办了几个案子,有的是郑爽来找的我们,双方已经彼此成了朋友。
这一天,馆里来了一个道士,这还是首次有出家人来访,就是他的出现,才让我们首次尝到了折戟沉沙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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