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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这样缓缓过了六年。
叶明轩也逐渐地了解了这个家,以及这个家所处的位置。
他也没有失明,只是刚刚出生的时候,睁不开眼罢了。
他生活在一个叫左林村的村子里面。
毗邻迷雾山脉。
村子里面的村民们,平时的主要食物是稻米,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村民们没有养育家畜,平时要吃食高脂肪的食品,就只能依靠村里面的狩猎队去山脉里面打猎了。
他的父亲,叶壮是狩猎队的一员,平时早出晚归,就为了能够打到猎物,多分点肉食给他补身体。
母亲苏小芸平时要洗衣做饭,闲下来了,就织衣服,补衣服。
爷爷和奶奶则是下田耕作。
虽然叶壮经常阻止,但两老人就觉得,耕作了一辈子,突然闲下来了,浑身都不舒服。
当然,平时更多的,是照顾叶明轩。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但叶明轩却俨然被供成了小皇帝。
是夜,一家人就餐。
今天叶壮回来得比较早,因为打到了足够的猎物。
分配上,他们家得到了一头野山猪,这绝对是足够他们吃一段时间了。
一家人,也因此大饱口福。
坐在餐桌上,叶明轩根本就不用自己夹菜。
每次都是好不容易把菜吃完,他的母亲,爷爷奶奶就会把菜又送到他的碗里。
偶尔,叶壮也会插上一手。
他是真的很想尝尝米饭是什么味道啊!
然而,家人的爱太浓,他不忍心拒绝。
饭后,叶壮突然很严肃:“明天就是村子里面一年一度的童试了,刚刚好,小轩也到年龄了,所以我想让他去试试。”
叶明轩听着,忍不住一激动。
天天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平时闲着没事居然还要去跟几个小孩子玩抓人游戏,他早就有些受不了了。
却不想,叶壮的话刚说出来,就迎来了家人的强烈反对。
“说什么胡话!
小轩还这么小,你就让他去童试?被打伤了怎么办?”
“就是,我的乖孙这么细皮嫩肉的,少掉一点皮我都心疼。”
“总而言之,这事我不同意!”
“我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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