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怜筝跟着姜女赶去了明姑摆酒宴的地方,萧北顾不知怎么想的,头脑一热,也就跟着她俩一起去了。
http:www.wjxs.cc"
target="
_blank"
>www.wjxs.cc
他总是不愿意怜筝与那卫风因相处的,皇朝的人,总归是不好惹,更不好伺候,免得她俩再吃了亏。
至于姜女为何来请了怜筝去,姜女后来唯有一句话。
她,风因在等她。
明姑摆酒的地方在酒馆,到了门口的时候也没察觉气氛何处不对。
可是姜女亲自来请了她,定是有什么状况是她处理不了,可一路上姜女也不吭声,怜筝便也没多嘴问。
吃到现下,不是要紧的酒宴,基本都已经吃散的七七八八,但怜筝依旧有顾虑,没有自顾自地进去了,生怕扰了旁人的兴致。
萧北顾见她停步在门口,就明白了几分。
这些年,她虽然行为作风处事都利索果断,不在乎旁人对她的评价,但是心里实则也有柔软之处,比谁都在乎旁人的想法。
别人对她如何她不顾,可她对别人该如何却时刻顾及。
“姜女,你和我先进去,引了旁人的注意,免得扰了明姑的酒兴。”
萧北顾朝姜女示意,姜女点了点头,落了眉,转身走在最前面。
等他们走了,怜筝才从侧门悄摸着进了大厅,这才明白姜女为何来请他。
他并没有让场面变得尴尬,只是独自一人坐在那儿,倒显得格格不入。
他独自执壶坐在一旁,眉眼皆淡,眸底已经有了醉意,却冷然而视,促使旁人不敢来搭话不,更不敢擅作主张坐在他的身旁。
唯有姜女前去劝过酒,他也不停,只是一味地喊了怜筝的名儿,也不肯离开,就那么一味傻坐着喝酒,等着她来。
因为他的缘故,那一桌的酒便不那么尽兴了,原是那桌的人都纷纷离开到别处找由头敬酒去了,只剩下他一人独酌。
所幸明姑原是邀了怜筝的,这桌都是桌和一些生客,并不扫大批宾客的兴致。
等她走近了,风因还缓缓朝杯里添酒,玉指温润,触酒升温,他含了那杯边,一饮而尽,抬眉淡扫,才注意到她已从侧门走了过来。
“你竟舍得来了?”
他晃晃悠悠地起了身,眉眼携醉,衣袖染了那桃花酥,幽香清甜。
怜筝只觉得眼前的人让她有些恍神,他今夜像是真怒了。
她伸手去扶住了他要摁空的掌,将他的手环在她的肩上:“我再不来你就该砸场子了。”
田园牧场,珍奇美酒。蓝天白云,雪山碧湖,骑马,打猎,悠然自在的生活。...
离婚!你这死穷鬼窝囊废配不上我女儿。丈母娘啪的一声将离婚协议摔在桌上。少爷,终于找到你了!片刻后,刚被扫地出门的叶燃就被一辆劳斯莱斯堵住。好女婿,刚刚闹着玩呢!我们家还等您来救。丈母娘一把扯住叶燃。真香!...
大一学生宋麟穿越到了修真界,苦苦修炼五百年,终于成为天外天的极品丹王,没想到在终于炼出逆天神血丹的时候遭遇群仙偷袭抢丹。一怒之下宋麟服用逆天神血丹后使出九天神魔解体禁法自爆,再睁开眼时却发现竟然又回到了穿越之前的都市生活...
她,元雨,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一脚摔下山底,落到蛮荒时代。他,戎烛,被灭了族的少主,要救回被俘的兄弟,重建部落。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元雨,吃着刚种出来的瓜蔬,感慨的说,我还是喜欢城市!化身妻奴的戎烛斩钉截铁的说,好,都听你的,那就建城可是,城是什么?城就是其他部族攻不破的堡垒。他们的家。...
莫欺男人穷(又名最佳女婿)我是个入赘名门的农民,身为女总裁的妻子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原本忍气吞声,却没想到突然之间,我的人生好像完全不同了莫欺男人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