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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分辨屡次被他们打断。
我也说不出在高原上面对那姑娘时的内心感受。
我只得跟他们发急,嚷道:“我喜欢我喜欢你们少管闲事好不好!
从此,我就顽强地使用这条披肩。
兰叶经常冲我吃吃傻笑。
她知道什么呀!
下午,我从昏沉的午睡中挣扎着坐起来,揉半天眼睛,然后轻轻摇摆着低烧之中欲醉欲仙的身体,靠在窗前远眺晶莹的蓝天和布达拉宫。
我裹着我那条有争议的披肩,从披肩里探出一张苍白的瘦脸,瘦脸的颧骨那儿是一抹不正常的红晕,嘴唇发紫,耳垂上戴着从帧廓街买来的藏式银饰,银饰上镶满了蓝绿蓝绿的松耳石。
我像个女巫,每天下午定时出现在同一窗口,用呆呆的凝望打发青春的岁月。
我不再喜欢饭店里的工作,穿件不属于自己的旗袍,站在餐厅门口对每一个打饱隔的人微笑。
有些人是些什么人,哪里配接受一个纯洁女孩的微笑!
我说我喜欢艺术,喜欢画画,凡听到的人都觉得十分可笑。
父母已与我如隔鸿沟。
他们连我跟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走走都不同意都不理解。
他们可真是老了。
我没有仗可打,我没有知青可当,我没有大学可读,我没有工作可做,我陷落在我的苍白的历史阶段之中。
我住的饭店紧挨着一个体育场。
每天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马术队来训练。
他们来了之后我就看他们。
我天天看。
在窗口,一动不动。
以致于他们也习惯了我。
有个骑黄褐色马的小伙子骑术非常棒,当他策马从远处本来时,他总是要看我几眼。
我喜欢看小伙子们骑马,我羡慕他们。
在羡慕的情绪中我心里头常常泛起那莫名的无边的苍凉。
我在等他们。
牟林森去了阿里,吴双去了藏北的那曲李晓非和兰叶仍然留在日喀则,而我在拉萨。
独自在拉萨。
进藏前大家说好了一块儿行动的,结果大家一块儿走到日喀则就分裂了。
三个男人,谁都认为自己选中的地方值得去,喝啤酒喝得面红耳赤,你他妈我他妈地向别人表现自己的个性,谁都不买谁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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