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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秦则崇居然拒绝了她。
沈千橙本身就有些累,胡思乱想之余,没过多久就睡着了,压根没管背后的男人。
-次日,沈千橙的手机闹铃响了。
她还没动,一道阴影已经从她的身上略过,将闹铃给关了。
沈千橙平时和他基本一起醒,以为今天也是,没想到直到下床,这男人还在床上。
资本家终于醒悟了,不起早了?
沈千橙还记得昨晚的事,哼了一声。
在她走后半小时,秦则崇才缓缓睁开眼眸,揉了揉太阳穴,轻叹了口气,慢慢悠悠地下了床。
庄园里养了只金毛。
是之前乐聿风办案时收留的,他家遗传性地对狗毛过敏,干脆送到了他那里,他对狗没兴趣,又送到这里养着。
所以这狗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沈千橙。
这条金毛脾气好,每天会自己出去遛自己,回来让庄园管家打理得很干净。
沈千橙第一次知道秦则崇养狗,实在难以想象。
她这个人对毛绒绒的动物没有抵抗力,吃早饭的时间,它就在餐桌边躺着,爪子搭在她的拖鞋上。
沈千橙给它扔吃的:“张嘴。”
等金毛吃完,又夸道:“你比你主人听话多了。”
“你也是它的主人。”
餐厅门口传来秦则崇哑沉的嗓音。
说他坏话被听到,沈千橙丝毫没有尴尬感,反正昨晚没有张嘴的又不是她。
金毛朝男主人摇摇尾巴。
沈千橙摸摸它的脑袋,柔顺的触感让她想起昨晚插在秦则崇头发的感觉——所以果然是狗男人。
“它叫什么名字?”
她问。
秦则崇皱眉头,他从来没给它起过名,问倒他了。
这模样落在沈千橙眼里,就是不乐意告诉她,她勾起唇角:“哎呀,秦总该不会是哑巴了吧?”
主持人记忆力好,都记得连一周前他说过的话,丢回他身上。
昨晚的事她气到现在,秦则崇反而不急了,悠悠地落座在她对面,静静地看着她鲜活的表情。
忽然笑了。
沈千橙被他笑得无语。
这男人病疯了。
-五点半的京市已经开始一天的忙碌。
寂静空寥的京郊高速上,宾利像一颗流星划过,逐渐驶入城市中心的喧闹里。
今天是文秘书带司机一起过来接人的。
文秘书能够从千军万马里脱颖而出,凭借的自然是高智商和高情商,以及敏锐的观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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