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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一涌而出。
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
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
当时陆颐呈实习,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
姜兰很着急,在b市上学生活,物价都比别处贵。
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欢陆颐呈,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
马上就毕业了,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
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兰也不敢问,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
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一双八九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爱鞋如命,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
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比如没吃过小吃街,路边摊,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出去玩也很大方。
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半袖休闲裤,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从不剩饭,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开心,而且,高中的时候,两人没在一起,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
他太可怜了,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
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怕谢云珍不同意。
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时候,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
不揭人短处和伤疤,是姜兰的处事原则,男朋友更是这样。
就算穷也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陆颐呈成绩很好,有奖学金,以后肯定能找好工作。
平时就省着点花呗,姜兰宁愿自己月底啃馒头吃泡面。
所以陆颐呈不说她就不问,等到大三结束暑假实习,姜兰想多赚点钱。
万一以后结婚,她爸妈舍不得她,肯定要留在b市的。
这里的房价太贵了,两人一起还贷款也得还几十年。
姜兰特别愁。
从小到大,也没发愁过什么事,这是第一回。
以前的事对她一点用都没有。
姜兰有一个秘密谁都没说过,她是穿越来的,穿越前喜欢看小说,后来因为救人而死,一睁眼成了个刚出生的小孩。
妈妈是人民教师,爸爸考了公务员,因为以前是大学生,所以姜兰小时候成绩一直是第一名,谢云珍姜保国疼她,姜兰又依照前世的记忆课余学了小提琴。
因为以前乐器会的多,老师特别喜欢她,辅导班的大提琴钢琴姜兰也能用。
那些乐器一直没有荒废过。
而且不用花钱。
再后来上了一年级,成绩回回都是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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