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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他去得都不多,这种地方更是第一次造访,感觉神秘又新奇。
想来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也是类似的心情吧。
在程默的认知中,独立设计师大多家境优渥,正因如此,他们才能一往无前地潜心创作,不受现实因素干扰,就连店面都选在罕有人至的东都塔上,端得是“酒香不怕巷子深”
——
爱买不买,哪怕每个月倒贴租金,我也饿不死。
不过做设计很辛苦,程默看着橱窗里展示出来的衣服,能够从中感受到他们的付出,因此并不认为他们只是单纯靠着家里的荫蔽玩票烧钱而已。
程默不仇富,他钦佩一切有能力的人。
“确实挺好看的。”
“是吧!”
审美取向得到认可,原本就爱购物的杨九晖愈加来劲,兴冲冲把他拉进一家风格冷淡的店,“先看这家,我最喜欢他们的衣服。”
名字很有个性,白底灯牌上映着四个楷体大字:卖衣服的。
店里陈列的所有衣物拢共只有两个颜色,非黑即白,在绕墙的衣架上间隔挂放,一目了然,而搭配的饰品则摆放在中央的长桌上,分门别类地等待客人挑选。
店长不在,可以说整个楼层除了他们一个人也没有。
程默不禁好奇:“这儿怎么没人?”
总不至于又让杨九晖清了回场。
刚才也没见到他打电话,而且就买个衣服,哪犯得着闹出这么大动静。
“老板都是设计师本人,他们平时会在别的地方进行创作,一个月大概只来几趟,上完新就又走了,说是不想应酬,也嫌店员会干预顾客的选择。”
杨九晖显然十分清楚哪种款式更适合自己,三两下挑出十来件衣服挂到穿衣镜旁的空杆子上,解释完,扭头问程默:“你平时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多一点?”
程默下意识想老实回答,然而话到嘴边又自动换了个说法:“浅色都行。”
“白的?蓝的?粉的?”
见他说到最后,程默神色微变,杨九晖恍然:“你喜欢粉色啊。”
“……唔。”
“粉色好看,我以前也会考虑,不过现在年纪大了,工作性质又摆在那里,所以没什么机会穿。”
说着,杨九晖拿起一件纯黑的衬衣比到他身上,“你先试试这家的风格,挑完再去隔壁看你喜欢的。”
程默似乎从来没有穿过黑色的衣服,乌沉沉的,感觉穿上之后身体就轻松不起来,不过不可否认,杨九晖给他挑的这件真的很不错。
修身的剪裁,长袖v领,领口下方整齐排列着三颗钉珠纽扣,深度只到胸下一点,不是传统的开敞式,算是半套头。
程默拎着衣服在镜前比了比,发觉在灯光的照耀下,深色的衣服衬得他脸色更白,像中世纪时刚起夜的吸血鬼。
看着和平时是挺不一样的,可下面要搭什么呢,还是黑色的裤子吗?
大夏天的,估计会热晕过去。
杨九晖果然给他拿了一条黑裤子,再配上黑色的小西装外套,黑袜子,黑皮鞋。
以前曾经有个女同学和他抱怨:“你们男生挑衣服多爽,只管选颜色印花,不用操心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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