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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不是胡说,虽然王有根心灵手巧,毕竟出来做工也没两年,现在世道也不好,大家饭还吃不饱,对于家具也不是多么看重。
过去人结婚,娘家总要给姑娘添一些家具,就算家世不好,五斗柜总要准备两大口。
现在陪嫁粮食是最实在的,能这么正常婚嫁已经算是不错的家庭了,这两年卖儿卖女的是越来越多。
如果说过去王有根做木匠还能算一门手艺的话,现在只能算半个。
他家又没有什么地,又没有产业,那真是穷的快要掉渣了。
这是事实,所以不仅是于金凤的娘反对,于金凤的爹也反对,她的两个哥哥也反对,但于金凤铁了心就要嫁,还说除了王有根谁都不嫁!
态度坚定目标明确,于金凤的娘气的倒仰。
两边别了三个月,最后还是只有认了。
于金凤不是说着玩的,她放下话后就先去找了隔壁家的曹老大,直接怼了一句话过去“我有相中的人了,你找别人去吧!”
可怜那曹老大本来见她来找自己还很高兴,他是自小就馋于金凤的。
馋她的白脸皮,馋她的吊梢眼,馋她轻轻勾起的那一点嘴角。
曹老大也说不出那勾起的一点嘴角是什么意思,但他就是稀罕,每次见了就心痒痒的不行。
为了这个,别说于金凤过来吃馄饨了,全部于家人,他都能多送两勺子虾米皮!
他就像着了魔似的,哪怕于金凤总不点头,他也总想着是能成的,就像那戏文里说的什么什么开!
只要坚持了,总会有个满意的结果!
他总能等到的,毕竟也没见于金凤稀罕别人。
可这突然的,于金凤就撂了这话,他不相信,可又不能不信,顿时就出了一身冷汗,嘴皮子都发白。
曹老大回到家就大哭了一场,他娘心疼他,问他怎么了,他哭着喊道“于金凤有稀罕的人了!”
一嗓子喊的半个王家集的人都知道了!
王家集算是一个大镇,别的镇可能只有那么一条大街,它有三条;
别的镇可能只有那么十几个铺子,它有好几十个。
别的镇可能只有那么千百口人,它有好几千!
也就是县衙门没在这里,否则必是要叫做城关镇的。
但它还只是个镇子,谁家……特别是开铺子的那几十户人家,更是被广大人民热烈关注过。
在这里,于金凤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
这首先是她长得还不错,个头高挑皮肤白细,两条大黑粗辫子,不知道惹了多少女孩子们的羡慕。
再其次呢,就是她去过开封。
这时候人们去过一次县城都要说道多少年,更不要说是去省城了!
而这其中最主要的是,王三少爷好像对于金凤有意思?
这个事于家夫妻当然是不会乱说的,可王家一个车队几十号人,总有那没事喜欢乱喷的,所以关于王三少爷喜欢于金凤的事也就被喷了出来,也就是两边再没有任何往来,当时两边年龄又小,否则于金凤不定要被编排成什么样呢。
不过中国自古就有一个现象,那就是但凡一件事和桃色有关的,那就能流传的特别广特别快,特别是这个桃色再和什么大人物沾点边,那就更不一样了。
当然随着王三少爷成亲,特别是随着他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开始吃□□,也没人再把他同于金凤联系到一起,但于金凤的名字,是早就流传出来的,而她老大还没定亲,也早被人们在背后嘀咕了。
作者有话要说要外出办点事,所以是存稿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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