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好的少年时光(..)”
!
“算了,瞧你这乡巴佬样,估计以前没吃过火腿肠吧。”
许朝辞决定就当扶贫了,一口气又扔了两根火腿肠出去,趁着那边吃得欢快,赶紧蹬着自行车跑了。
沈初言骑在前面,他俩以前就经常约出去骑行,加上读初中的时候时不时爬爬树翻个院墙,为了争分夺秒打游戏,每次几乎都是跑着去又跑着回来,运动细胞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秦笙身子紧挨着沈初言,纤细的胳膊环抱着他的腰,一双眼睛紧盯后方,担心那狗吃不饱又穷追不舍。
“不怕,它没追咱们了。”
许朝辞一双脚蹬得飞快,终于赶上他们,“估计吃多噎住了。”
秦笙笑出声来,提着的心终于能安心放回去,她重重喘了口气:“那就好……今天真是多亏有你们,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脱身。”
许朝辞刚才还在念叨秦笙对他们不那么热情了,现在三人的关系因为一只狗拉近了,他不由得后悔刚才没有多扔一根火腿肠。
“助人为乐是美德嘛,用不着跟我们客气……说出来你都不信,我们本来都骑过去了,我突然听到有叫声从附近传来,跟见到鬼似的……咳,后面言哥也听见了,他动作比我快,而且迅速判断出方向,于是我们俩就被你吸引过来了。”
沈初言斜了他一眼:“写作文呢?”
许朝辞嘿嘿笑:“事实就是如此啊,绝对没有刻意夸大。”
沈初言:“……”
秦笙再次被他逗笑,心里却在细细咀嚼那句“他动作比我快”
,目光转了一圈回到沈初言身上,仗着他看不到来回打量。
这人怎么连背影都这么帅呢。
许朝辞从刚才就注意到秦笙抱着沈初言,只是人家女孩子一直不撒手,被抱的那位爷也不吭声,他一个“外人”
反倒不好说什么。
沈初言本来没打算开口,后面感觉雨大了一点,微微偏头问道:“送你去最近的公交站,嗯?”
“我不要!”
秦笙慌忙拒绝,生怕被沈初言撵下车,手臂又收紧了些,“我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神经病,他老是盯着我看,边看边笑……我心里实在害怕,车子一到站我就跑了下来,哪知道又碰上了狗,哎,我也太惨了。”
靠得太近的缘故,以至于秦笙能清晰感觉到沈初言骤然绷紧的后背。
“我艹!”
许朝辞一听就炸了,“大晚上一直盯着小女孩看,变态吧,太他妈恶心了。”
沈初言皱着眉,过了几秒才说:“你怕狗?”
“……嗯,小时候被狗咬过,一直有阴影。”
沈初言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心说:“确实挺惨的。”
“那我送你回去,你包里有伞吗?”
“有啊……”
糟糕,她怎么现在还抱着沈初言的腰?秦笙简直尴尬得想死,做贼一样抽回手臂,从书包里翻出雨伞,撑开在她跟沈初言的头顶上方。
许朝辞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羡慕又心酸地望着有人撑伞的沈初言,感觉自己也挺惨的。
“公主,”
沈初言忽然侧头看他,“你没带伞,要不还是先回家吧?别感冒了。”
本书猪脚拥有神秘的魔神血脉,一面是神,一面是魔!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行为,造就了不同的英雄!且看书中猪脚与五位兄弟并称‘六贱客’在游戏中如何呼风唤雨笑傲人间!本书之中,还是以YY猥琐为主,美女友情神器金币宠物,穿插其中!无尽的福气无尽的机遇无尽的实力,造就了无敌的英雄!!!...
穿越成了一本书中处处作死,欺负还处于弱势的男主的恶毒女配,你能怎么办呢?林清浅长叹一声,还能怎么办,生活虐你千百遍,还不是得待他如初恋的活下去。为了不死的凄惨,林清浅决定好好挽回原身犯下的错,在男主顾长庚受尽欺负的时候送温暖,千方百计对他好,希望将来他成为权势滔天的摄政王,能放她一马。林清浅诚诚恳恳道歉,顾长庚滚!她送吃的,他转身喂了狗。她拍马屁讨好,哥哥长,哥哥短的叫着,他给她一张冷得能掉下冰渣子的脸。总之没皮没脸比没命好,林清浅脸厚如城墙的攻势下,若干年后,北冥国人人皆知,阴狠毒辣的摄政王心尖宠...
一场科学实验把一个疯子送去了150年后的未来,当从尘封的棺材里爬出,他进化了。...
intro...
修真万年,成就至尊仙帝,而今带着万载记忆重生繁华都市。这一世,我只求守护所爱之人,弥补前世遗憾。待我重踏仙途,可让神魔下黄泉!...
平凡的大学生方铮穿越了,穿越到了古代一个富家纨绔少爷的身上。他不想改变这个世界,只想好好做他的富家少爷,可人太出色也是种罪过,这个世界正因为他的到来,而悄然改变着。试看主角如何在不一样的穿越剧情里,展开了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古代人生。本书风格轻松(你也可以认为它幽默),不震虎躯,不抖娇躯,读者朋友可以放心大胆的阅读。(本书顺利完本,新书都市类极品草根太子,请各位收藏,推荐,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