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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我是边关一小兵
第二天一大早秦风就在集合的号声中醒来,一夜未睡,沉溺在那暖洋洋的感觉当中,秦风感觉自己的身心无比舒畅,醒来后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秦风感觉自己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
。
接下来的日子是急行军,除了每日的锻炼,秦风悄悄的将自己的身上加重了五十斤的负重以锻炼自己强大的体魄,因为秦风从霸王决中体会到,没有强悍的体魄,自己休想修炼好《霸王决》这种军中武技。
从凉州城出发到达胡烈镇需要走五天的路程,大概三百多里的路程五天走完,可想而之需要多大的毅力,不少的人已经叫苦不迭,不过却毫无办法,此刻他们只能选择跟随,否则。
。
军法从事。
这样的事情在帝国九边九卫中不是没有出现过,按照将军的话来说,既然别的军团能够完成凉州卫大军一样能完成,所以这个时候秦风他们几乎是在马不停蹄的狂奔,五天的时间当他们到达胡烈镇的时候,已经是人困马乏,看着前面那不大的城池,喜悦的表情出现在了众多将士的脸上。
“兄弟们!
前面就是胡烈镇,给我急行军,谁第一个跑到,我给他官升一级!
!
前三千的兄弟今天晚上老子请你们吃肉!
!”
眼看目的地就要到了,远远的就能看到城池,不过可惜此刻已经人困马乏,大唐军法严苛,说五天就是五天,多一刻都不行,虽然这个年月这样的事情大多数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过要是有人真的较真的话,那为领军将军的郑元峰可就不好过了,按照大唐律,那可是要杀头的。
所以在这个时候游击将军郑元峰,坐在马上,对着周围的士兵们一声大吼说道。
眼看就要日暮西山,可是虽然胡烈镇近在眼前,不过草原上一望无际,没有什么高山河流,看似就在眼前,实际上有多远谁也不知道,最起码按照郑元峰从军多年的经验来说,最少还有十里,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
至少。
。
至少要有三千人马到达,唐军军法规定,行军时间不得超过,时间一到至少要有超过三成的人马到达,其他人马则需半天之内赶到,所以郑元峰才会这么喊。
话音落后郑元峰带领事多位将官还有一百多骑兵一马当先而去,给留下的步卒们指明了方向。
“兄弟们冲啊!
!
!”
所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虽然此刻已经劳累不堪,但是听了郑元峰的话还是有人大吼一声,冲了出去。
人是群居动物,这个时候有人带头,自然有人跟随,顷刻之间除了那些个军法容许滞后大军一两天的辎重兵以外,剩下的人都一股脑的冲了过去,紧紧的跟随在郑元峰等人的身后,一时之间,整个草原都沸腾了,上万人马,感觉好像是在冲锋陷阵一般,威势不凡。
不过猛烈的势头没有持续多久,毕竟是太过劳累了,不少的人在跑出一两里之后开始逐步的停歇下来,如果不是时不时有同伴和一些骑兵军官们的催促的话,他们恐怕已经停歇了脚步。
五六里的时候大多数人已经停止了奔跑,再也无法坚持,只能缓慢的前进和周围的人一起形成了队列向前缓步行军,不过脚步上却也没有停歇。
接着仍旧有半数的人马在那里拼命的狂奔,不过还是有人逐步的拉队,毕竟十里的距离说起来不远,但是对于已经行军日久,劳累不堪的众人来说,这个时候的十里狂奔却不是那么容易了,更何况他们每个人身上至少还有数十斤重的铠甲武器,这个时候奔跑起来自然不易。
而此时此刻秦风一马当先,几天来的修炼让秦风每时每刻都充满了精神,虽然也有些劳累,不过对于他来说这并不算什么,能负三百多斤的他,这点盔甲的重量并不能对他造成什么困扰,绕是自己给自己再度增加了五十斤的重量,也是健步如飞。
不一会秦风以一马当先,超过了那些个士兵们,一个人独自远远的领先而去,整个人独领风骚的将众人的大队伍甩出上百步的距离,虽然秦风不喜欢做出头鸟,不过既然事关前途,秦风自然要做,就算惹得人不高兴秦风也要做,更何况军中重武,秦风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自己有本事做到,那是自己的事情,别人没办法权利干扰自己。
“好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所属何职?”
当秦风一马当先的来到胡烈镇口位置的时候,只见游击将军郑元峰带着百来名亲兵站在那里一脸欣赏的看着自己说道。
“启禀大人,小的,第二营持戟兵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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