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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如臂指使(第2页)

这种废柴,连跟自己对话的资格都没有。

西装男不服,还想要继续追问,有吃瓜群众嘲讽出声。

“人家小哥拿笔就跟挥手臂似的,你拿笔连翔都快震出来了。”

“就你那儿样,小胳膊小腿的,还有什么不服气的?”

“就是,不行就别逞能。”

西装男一口气血涌上喉头,差点没直接背过气去。

叶晨完全没有在意西装男的抗议,一只手将毛笔轻轻松松地提起,舞了花活,顿时引得周围观众齐齐喝彩。

毛笔在空中舞出了一道弧线,掠过面前的墨汁,随即笔锋如同天际的飞燕,在白色的墙壁上开始舞动。

严格意义上来讲,这是叶晨第一次真正地写毛笔字。

上一次在书画协会,那支笔可要比这支笔重得多,所以他也不过是写出了寥寥数字,便不得不放下了笔。

今天这支笔虽说重量也不轻,但他拿在手中却轻松多了,而且书写时没有丝毫迟滞生疏之感,反而像是在书法一道上沉浸了多年的老书法家,在一次又一次的挥笔中赶到了淋漓畅快的感觉。

看到这一幕,西装男都惊呆了。

那支毛笔他可是亲自体验过的,重量超乎想象,自己举起来都费劲。

而叶晨用一只手拿起来也就罢了,还能够如此轻松地在墙上写字,西装男觉得自己就跟特么在做梦似的。

这个小子的力气也太大了吧?

而周围的人也看得目瞪口呆。

“这个小哥好大的力气啊……”

“而且写得书法好像还很不错的样子。”

“厉害啊,居然能够单手就把笔拿起来。”

如果只是叶晨能够一只手拿着毛笔书写,那还不算什么,顶多也就是力气大。

可偏偏最让西装男震撼的是,他居然从叶晨写出的书法中,感受到了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自己甚至有一些因为这种感觉而感到舒畅。

这太特么荒唐了!

只见叶晨一只手拿着毛笔,不断地晃动着手腕,笔锋在墙壁上时不时跳动一下。

只见毛笔如笔走龙蛇,紧接着一副书法便出现在了墙壁上。

书法的内容,是李白的一首诗的后半截。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这首诗出自李白的《南陵别儿童入京》。

李白在四十二岁的时候,受到了唐玄宗的信,邀请他去当官。

于是诗仙李太白觉得时机已到,是时候一展宏图了。

当即和家人告别,写下了这荡气回肠的一首诗。

简单说就是,哈哈哈哈老子终于被召见了,从今儿起就是官员了,老子就知道老子不是种地的料。

叶晨原本其实没有想好要写什么,但在落笔的时候,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这句诗。

这不就跟他以前的状态差不多吗?

我就知道,我绝对不可能一辈子送外卖的,当我发达的时候,我就能一飞冲天。

写完这两句诗,叶晨胸中有豪气万千,仿佛涌现出了一股豪情,忍不住想要仰天长啸,直接扔下笔大笑着离开的想法。

但是为了不跌份,叶晨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并没有这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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