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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癞蛤蟆》里的所有人,甚至包括一些反派角色。
所以,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癞蛤蟆》这本书?这不仅仅因为《癞蛤蟆》是我写的,而是我真心喜欢自己塑造的角色。
我当然最喜欢赵甲第,这个为了老师下跪的学生,这个为了姐姐发疯的弟弟,这个为了自己女人肯玩枪的男人。
喜欢他由幼稚逐渐成熟,喜欢他那点在很多人看来不切实际的装逼理想,喜欢他对着《让孤魂野鬼还乡》发呆,喜欢他在观音村的善良和坚持,喜欢在金海风波发生后,他孤独地站在京城房间中,默默穿好西装的坚韧。
癞蛤蟆里有《清平调》,有《孩子》,有《如果》,有《安徒生的童话》,尤其是最后那句“拇指姑娘为什么会想念那只癞蛤蟆呢?”
,我想这句话已经解释了很多东西,所以结尾的结尾,让那一年那一天的对话在这一年这一天重复。
人生不如意事七八九,能与人言最多一二三。
这是我让小萝莉陈庆之说出口的,可这不正是我们的生活吗?
烽火戏诸侯
2014年3月4日凌晨
1本书网络原名《老子是癞蛤蟆》。
第1章关门放狗
对李青瓷和宋雅女来说,生活给她们上演了一幕比三流电影还要荒诞的场景。
先是跟两位异性乘坐一趟动车组在同一个房间,然后跑出来一位能把狗带上火车的大侠,这位大侠丝毫不顾及两位美女的感受,跟她们下铺两位应该早就熟识的家伙大谈他是如何跟乘警斗智斗勇,如何冲破重重防线最终得以胜利会师。
他不仅绘声绘色,唾沫四溅,还不忘没有一丁点儿公德心地在公共场合抽烟。
关上门后四人房间顿时烟雾缭绕,把两位乖乖女熏得不轻,联想到这位百分百没有买票的好汉脚底下躺着一条土狗,李青瓷和宋雅女连出声抗议的想法都没有,生怕下铺三个无法无天的陌生男人一怒之下把她们给那个啥了。
李青瓷天生逆来顺受,韧性出色,否则她一个对理科毫无兴趣的女孩也不可能只是因为父辈的要求就考上上海交大数学系,可她的同伴做惯了千金小姐,忍了长达十分钟的煎熬后终于偷偷给准男友发了一条求救短信。
男人嘛,不用来英雄救美就太可惜了,宋雅女喜欢称之为资源最大化利用。
不到三分钟,她那位校草级别的准男友就带着三个死党一起杀将过来。
才拉开房门,这位准男友就狠狠皱眉,因为处处顾及宋千金的感受,他这杆从小学就抽上中华的老烟枪硬是没敢在交往后说自己抽烟,结果现在一看到烟雾翻滚妖孽无数的房间,被气得不轻,那感觉就像这三个王八羔子把他连小蛮腰都没搂上的女人某个第一次给夺去了,感觉很玄妙,也很糟糕。
他打架不擅长,很有斯文公子哥的风范,但身后几个死党之所以能跟他一起厮混到今天,除了差不多层次的家庭背景,最主要靠的就是他们不计后果的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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