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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一啄一饮皆为天定。”
板儿说的这一句,引得刘姥姥也想起了往事。
“冷家的老姐姐,在地下总算安了心了。”
说完吃尽了碗里的扁食,又喝了汤,准备洗一洗就睡。
其他人都睡了大半日,这会儿是睡不着了。
王狗儿敲着烟斗说道:“地里的玉米我看着差不多了,明儿小茁去看看,能不能收第一批了。”
“嗐,这么快。”
刘氏吓了一跳。
“不快了,二月底下的是六月初收,六月中旬下的是九月中旬收,一回也就三个月的时间。
我明儿去看看,顺便告诉九公子,看看他打算怎么收。”
贾茁看书上写的,其实七八十天就能收了,但是现代社会有大量的农药和化肥,这里却没有,所以才长的慢一点。
虽然之前就知道,甚至是看着地里的玉米一茬茬的长起来的,大家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
贾茁第二日去地里看了看,玉米已经生的十分结实,个头也不小。
便按提前说好的,翻过山去找九公子。
九公子这几日没住在小东山,而是去了万念县城的姐姐家。
管事认得贾茁,客气的请她坐,去叫了九公子屋里的丫鬟出来陪她说话。
丫鬟一出来,双双一怔。
挽晴赶紧上前福身一礼,“原来是小茁姑娘来了。”
“你不必如此的,我听说刘家把卖身契还了,你也不是奴婢之身了,大家都是一样的,叫我小茁就是了。”
贾茁侧身让过她的礼,一个早不是小姐的小姐,一个早不是奴婢的奴婢,算起来,大家也没什么差别。
挽晴神色凄楚,叹了口气,“我跟姑娘怎么能一样呢,孤身一人又无谋生的手段,除了当人家的奴婢,什么都不会。
县令夫人z(胭脂有毒)可怜我,收留我,我必结草衔环来报。
这大概,就是我的命吧。”
“你总算是命不错,遇到了好人,看你现在的气色,也知道过的很好。”
说真的,如果只说衣着打扮,如今挽晴比贾茁还要讲究三分。
再加上她大贾茁几岁,已经开始打扮,头上的通草花,耳朵眼上的银丁香,手腕子上鎏金的镯子,光看这些,倒显得贾茁越发素净。
挽晴脸色一僵,垂了头,“总算是有个安生立命的地方,容下奴婢这一条贱命。”
贾茁发现了,她果然是不喜欢挽晴的,这个丫头说话的时候,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悲观的气息。
不管跟她说什么高兴的事,都象是一拳头打在棉花上,轻重都空落落的,说不出的没意思。
“你可知九公子什么时候回。”
既然不知机,便不用多谈。
挽晴没想到贾茁变脸变的这么快,也是一愣,接道:“姑娘也知道了九公子的事吧。”
“九公子的什么事?”
贾茁还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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