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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野和张苗苗两个人每次出去打猎都会弄得灰头土脸,但这一次,他们两个就像在泥坑里滚过一样。
张苗苗这是土系异能,但是没法太精细的操控沙土,会弄脏很正常。
而戈野虽是火系,但他擅长格斗术,偏偏喜欢双拳裹火近战攻击,所以老把自己弄得脏兮兮。
“某初为何一直盯着我看?被优秀的猎手迷到了?”
戈野微笑了一下,露出一点白牙。
妈耶,不得不承认,这样式的戈野有点勾人,身上的野性美感更深了。
逆着光看,戈野本就优越锋利的轮廓在光下显得格外英俊逼人,颇有气场。
但当他再往车里踏一步,阳光撤去后,刚才身上的气质顿时全无,像个傻青年。
可迟梧初嘴硬,拒不承认:“别笑了,你脸好黑,外接淋浴开了,在外面洗洗再上车。”
“拿把刀来,等我把这猎物剁了,待会还得溅到血,弄完再一起洗。”
戈野道。
“肢解?我帮你。”
白钰下了车,眼中似乎有点小兴奋?
迟梧初:“……”
可能是看错了吧。
萧宵背靠大树作战的植物系异能者就好太多了,他比起两个土汉子就像远离凡尘的仙男。
在白钰帮助下,四人合力拖着一只两人高的野鹿到车外。
从表情看,竟有些吃力?
这次的猎物是一只公鹿,它头上鹿角格外巨大,在阳光的加持下,鹿角泛着淡淡的彩光,散发着和晶核一样的美感。
“四级的异能鹿,土系的,这玩意的路数很坑人,它会掀起沙尘,还能在沼泽里跑,差点把我埋了,幸好张苗苗的异能克制它,但还是少不了吃瘪。”
戈野抹抹脸上的土渍,解释自己弄脏的原因。
迟梧初朝他们竖起大拇指:“这下咱们晚上和明天的伙食都有了,不过这鹿角有这么沉吗,要这么多人搬才搬得动?”
要知道张苗苗可是能徒手搬大树的人。
“你试试?”
戈野拍拍手。
迟梧初试着掂量了一下鹿角的重量,他用尽全身力气,鹿角不为所动。
这角,恐怕得有好几吨重吧?
“这是异能鹿和我们见过的所有异能兽不一样,我们没在它身上找到晶核,它应该是把所有的异能都聚集在鹿角上了,只有它活着的时候自己拖得动,否则鹿角会很沉。”
戈野沉思了会,道,“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未来很有可能开发出新的异能储存方向。”
“既然这角这么有价值,可以留到凌南基地,高价卖给二哥。”
迟梧初两眼放光,激动道。
远方的迟远:“……”
“好吧,这个角以后再研究,它太大了我先把它收起来,戈野,那片最嫩的雪花肉要留着晚上涮火锅。”
迟梧初提醒道。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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