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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墨初终究是没有去见皇上,因为知道就算去了也没有任何用处。
就算按照圣旨娶了柳轻舞,他也不会让她活到第二天。
当晚他喝了很多酒,结结实实睡了两天,第二天临近日暮还是被下人叫醒的,说是皇上要给四皇子半寿辰,请文武百官参加宴席。
殷墨初极其懊恼的,挥手间却瞧见二天前被他弄坏了的画像。
眼神渐渐迷离起来,连下人什么时候退下去的都不知道。
他只是盯着这损坏了的画像,是看了又看瞧了又瞧。
画像本身是没有任何特别之处的,叫精明的殷墨初失神的,是因为画像上的人。
那是他为萧暮雪亲手画的画像。
他本以为,一个月过去,与他殷墨初而言,萧暮雪只是他注定不平常的一生中,一个他动了心的过客。
他本以为,他是再也想不起她来了,她可是背叛了他,要刺杀他的人。
却原来往常最为寻常的东西,比刻骨铭心的往昔更加能够叫人铭记。
你看,简单的一个白衫,简单的一个画像,就已经叫他记起了本该忘记的萧暮雪。
他只在逞强,明明知道她已经住进了他的心。
“王爷。”
伺候他的丫鬟忍不住唤他,“时辰快到了。”
殷墨初神色有一闪即逝的狼狈,冷清应了一声,“本王知道了,轿子都备好了么?”
“就等着王爷您了。”
丫鬟微微弯腰,小心的后退了一步。
殷墨初终于站了起来,大步踏出去,将刚刚的柔软心情尽数尘封心底。
他不是个好人,他知道,他这一生唯一动情的人已经被他亲手杀死了,所以这些情绪都是多余的,没有任何意义。
他只要一步一步的往上爬,站在权利的最顶峰,他要站在最顶端俯视众生。
他殷墨初能有今天的成就,能成为朝堂之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宸王,不知道做了多少杀人见血的事情,不知道踩着多少人的尸骨,他不能退,他不能容许自己成为别人的踏脚石。
他的双手早就染上了鲜血,洗也洗不干净了,所以他宁愿做一个人人惧怕的侩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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