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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千姿觉得自己活见鬼了。
江炼这番话,前头都还正常,也确实是商量要紧事的口吻,她也就听得专注,及至最后一句,那都不叫反转了,叫瞬间失常吧。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跑?”
“对,硬跑……你知道一个贼,偷东西时最绝望的一刻是什么时候吗?”
孟千姿没好气:“不知道,没当过。”
这反应,在他意料之中:“我当过。”
孟千姿没太惊讶。
“干爷没收养我的时候,实在没东西吃,干过点不要脸的事……你知道干爷是怎么撞见我的吗?”
孟千姿没说话,不过那眼神,表明她愿意听。
江炼没看她,盯着不远处还算淡的夜色看了会,不由就笑了,似乎是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你知道吗,哪怕是要饭的,也分上中下等的,这等级,可不是你想的丐帮那种。”
***
想想也奇怪,有时候,明明都已经是最下等、最弱势的人群了,却还要在这备受挤压的空间里,奉行着恃强凌弱那一套:这头被人踩在脚底,鼻青脸肿地爬起来,不敢打回去,反狠狠吐一口血唾沫,又去踏踩更弱的人。
起初,他是沿街讨饭吃的,不过他脑子灵光,没两天就总结出:大广场、火车站这种地方,讨到饭的几率远远大过什么居民区、商业街,尤其是火车站,他总能讨到人家吃剩的泡面,吃完鲜虾味的,又有牛肉味的,特别满足。
他兴奋地入驻火车站,像得了个铁饭碗。
哪知第三天的晚上,身上盖着报纸、蜷缩在候车室座位底下睡得正熟,被几个人拖出来,一通拳打脚踢,为首的是个酒糟鼻,腿上常年生疮,白天讨饭时,江炼见过他,被乘客呵斥如狗,唯唯诺诺陪笑,打起他来,威风如带头大哥。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原来讨饭也是有地盘的,火车站这一片,早已被酒糟鼻以及另外四五个人瓜分了,他在这儿,是动了人家的蛋糕。
一通臭揍之后,他被扔在了破桥底下,酒糟鼻说,他敢再出现在火车站,就割了他的小**。
江炼没敢吭声,等酒糟鼻他们走远了,才一翻身爬起来,冲着空洞的桥底大骂:“cao你妈,敢打你炼小爷爷。”
然后,他没敢再去火车站。
他晃荡在城区,实在讨不到饭吃,便下手去偷,包子、馓子、油饼、地瓜,饥一顿饱一顿,在自己的“劳动所得”
里,拼命捱过一天,又一天。
但他自认为不是小偷,每次吃完偷来的东西,都狠狠一抹嘴角,心说:等着,等炼小爷爷发财了,给你们赔双倍,乘以二!
可惜发财遥遥无期,有一天,正缩在小胡同里大口嚼着偷来的馒头时,又被打了。
这一次,都没看清打他的是什么人,只觉得好多双脚从天而降,踩他的头、胸、肚子,还有包子,呵斥他的人嗓音尖细,还没变声,应该也就十三四岁,吼他:“敢在这儿偷,不知道这几条街,是我们‘七匹狼’的地盘吗?要偷,滚远点偷。”
原来不止讨饭,贼也是有地盘的。
他被打得眼睛充血,鼻子也流血,那群人走了之后,他吸着鼻涕鼻血,捡起那个被踩得乌黑的馒头:根据他的生活经验,揭去了外头的那层脏皮,里头还是干净的,还能吃。
他一边啃馒头,一边为自己打算将来:滚哪去呢,没地方可滚了,哪都有地盘,哪都有拳脚。
他得想办法,如何能继续在这儿又偷又讨,还不被打。
一个馒头吃完,他盯着自己破了两三个脚趾头的球鞋,眼前一亮。
他可以跑啊。
只要跑得足够快,永远不会挨打,因为打他的人,都追不上他。
从此,城区的大街小巷,常见他疯跑的身影,被逮到过两三次,每次都是臭揍,但揍得越凶,动力越大,他下一次,就会跑得越快。
渐渐的,不挨打了,因为失主是跑不过他的,犯不着为了包子馒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那些二流子混混也跑不过他,通常都是追了几条街之后,摁住膝盖气喘吁吁,嘴里骂骂咧咧:“这小兔崽子,特么跑得比狗还快。”
承他们吉言,江炼遇到况同胜那一次,是有生以来发挥得最好的一次,真跑赢了狗。
那次,正赶上一家办丧宴,做贼的最爱红白两宴,因为进出人员复杂,方便下手。
江炼混迹其中,先为自己搞了两块饼,又忍着烫捞了根鸡腿,刚攥进手里,有人大吼:“抓贼啊!”
事后才知道,那人是丢了钱,三千块,当年的三千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嚷的贼也不是他,但做贼心虚这事是真的,他浑身一个激灵,撒腿就跑。
立刻成了最显眼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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