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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里遇上一个哥们,他犯了阑尾炎,大夫动员他开刀。
我劝他千万别开刀——万一非开不可,就要求让我给他开。
虽然我也没学过医,但修好过一个闹钟,还修好了队里一台手摇电话机。
就凭这两样,怎么也比医院里这些大夫强。
但他还是让别人给开了,主要是因为别人要在战争里学习战争,怎么能不答应。
也是他倒霉,打开肚子以后,找了三个小时也没找到阑尾,急得主刀大夫把他的肠子都拿了出来,上下一通紧捯。
小时候我家附近有家小饭铺,卖炒肝、烩肠,清晨时分厨师在门外洗猪大肠,就是这么一种景象。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别人也动手来找,就有点七手八脚。
我的哥们被人找得不耐烦,撩开了中间的白布帘子,也去帮着找。
最后终于在太阳下山以前找到,把它割下来,天也就黑了,要是再迟一步,天黑了看不见,就得开着膛晾一宿。
原来我最爱吃猪大肠,自从看过这个手术,再也不想吃了。
时隔近三十年,忽然间我想起了住院看别人手术的事,主要是有感于当时的人浑浑噩噩,简直是在发疯。
谁知道呢,也许再过三十年,再看今天的人和事,也会发现有些人也是在发疯。
如此看来,我们的理性每隔三十年就有一次质的飞跃——但我怀疑这么理解是不对的。
理性可以这样飞跃,等于说当初的人根本没有理性。
就说三十年前的事罢,那位主刀的大叔用漆黑的大手捏着活人的肠子上下倒腾时,虽然他说自己在学习战争,但我就不信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胡闹。
由此就得到一个结论:一切人间的荒唐事,整个社会的环境虽是一个原因,但不主要。
主要的是:那个闹事的人是在借酒撒疯。
这就是说,他明知道自己在胡闹,但还要闹下去,主要是因为胡闹很开心。
我们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推论:不管社会怎样,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作为杂文的作者,把推论都写了出来,未免有直露之嫌,所以到此打住。
住医院的事我还没写完呢:我在医院里住着,肝炎一点都不见好,脸色越来越黄;我的哥们动了手术,刀口也总是长不上,人也越来越瘦。
后来我们就结伴回北京来看病。
我一回来病就好了,我的哥们却进了医院,又开了一次刀。
北京的大夫说,上一次虽把阑尾割掉了,但肠子没有缝住,粘到刀口上成了一个瘘,肠子里的东西顺着刀口往外冒,所以刀口老不好。
大夫还说,冒到外面还是万分幸运,冒到肚子里面,人就完蛋了。
我哥们倒不觉得有什么幸运,他只是说:妈的,怪不得总吃不饱,原来都漏掉了。
这位兄弟是个很豪迈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也不会拿自己的内脏给别人学习战争。
*载于1997年第9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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