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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一百回,至此为半。
这一回特地以玳安入回目,暗示了全书的结局;同时又是胡僧赠药之后的补叙:一,上回写了阳物化身的胡僧,这回劈头便写由王姑子引介来的薛姑子,带着两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子妙凤、妙趣(“风趣妙”
也)。
薛姑子“剃的青旋旋头儿,生得魁肥胖大,沼口豚腮,铺眉苫眼,拿班作势”
,被西门庆骂作“贼胖秃淫妇”
;正是她给月娘带来了生子丸药,遗腹子孝哥已经在此回隐现。
二,上回既写胡僧赠药,这回便写西门庆试药,第一和王六儿试,第二和瓶儿,第三——到下一回——才轮到金莲。
三人之中,瓶儿终由试药而死,王六儿和潘金莲则是西门庆的送死之人。
所以初试药必写此三人。
三,上回写了蔡御史、西门庆与两个高级妓女,这回便写玳安、琴童在蝴蝶巷逛三等妓院,纠缠妓女金儿、赛儿,又仗势欺人,打走其他嫖客。
西门庆给了王六儿一对金寿字簪作生日礼物,这种簪子本是瓶儿的,当年她送给西门庆两根作为定情之物,西门庆转送给金莲,瓶儿又送给西门庆的几个妻妾每人一对,如今王六儿也得到了,显见得她作为西门庆的外室,与月、楼、莲、瓶诸人地位完全相等。
又西门庆在她家,命小厮去买南烧酒,王六儿不知就里,笑说:“爹老人家别的酒吃厌了,想起来又要吃南烧酒了。”
郑培凯写过一篇十分精彩的《金瓶梅词话与明人饮酒风尚》,其中提到烧酒即白酒,认为西门庆在此回要喝烧酒是出于“翻新花样”
的心理。
郑氏指出“书中写喝白酒的场合,都与潘金莲与王六儿有关”
,认为这和角色性格是配合的,“这两个女人在色欲方面表现的性格,与烧酒之烈,颇有契通之处”
。
又说“空口喝烧酒,与北方曲巷中的女人经常连在一起,在明代士大夫圈中是视为鄙俗的”
。
[1]不过郑氏忽略了一点,就是胡僧特意嘱咐西门庆吃春药须“用烧酒送下”
,而这才是西门庆特地叫小厮买南烧酒的原因,而且正因为平时不大喝烧酒,王六儿才会觉得有点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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