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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谭铃音早晚饭后遛糖糖渐渐成了常态。
糖糖是只聪明的狗,已经被谭铃音训练得基本不随地大小便了。
偌大一个县衙,就这么一条狗,所以糖糖虽然丑了一点,人气依然很高,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挺喜欢它,只除了香瓜对它一如既往地厌恶。
偏偏糖糖因之前去过一两次县令大人的宅院,便记下来,于是常常去那边玩儿。
这狗的出现频率远远超过谭铃音,也就暂时超越它的主人,一跃成为香瓜的第一眼中钉。
只不过香瓜表面不太敢表现出来,因为少爷还挺喜欢这丑狗的。
唐天远自己也觉得奇怪,他以前并不喜欢小动物,他有个好朋友因喜欢玩儿小鸟,还被他嘲笑玩物丧志。
可是眼前这丑丑的小狗竟让他丝毫不觉得厌烦。
糖糖随了它的主人,精神亢奋,没一刻安生。
刨坑,玩儿虫子,追小鸟,啃这啃那。
幸好它不长牙,什么都啃不坏。
它累了就随便找个地方眯一会儿,偶尔也会撒娇,抱着唐天远的脚想要往他怀里爬。
这种时候,唐天远十有八九不会拒绝它,当然了,表情是一贯的嫌弃且不情愿。
如果此时唐天远坐在椅子上,糖糖就会待在他腿上,它能安生睡觉也就罢了,有时候偏偏又精神得很,在他腿上踩来踩去,一不小心就踩到重点部位。
唐天远脸一黑,把糖糖拎起来扔下去。
某种程度上来说,狗是能够代表主人的。
糖糖爱耍流氓,是因为随了它那爱耍流氓的主人。
同理,糖糖踩在他的小兄弟上,就好像谭铃音踩在他的小兄弟上似的。
谭铃音赤脚踩他的小兄弟……
咳咳咳咳咳……
饶是唐天远这阵子已经把脸皮锻炼出相当的厚度,想到这样重口味的内容也十分尴尬。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在发烧,脊背也冒出刺辣辣的热,像是被火星子烫到一般。
左右看看,幸好无人。
唐天远心虚地喝了一大口茶压惊,他低头看了一眼糖糖,它正仰着小脑袋,好奇地看他,眼神十分之纯洁无辜。
“走开。”
唐天远有些恼。
糖糖便跑了。
它大概很想表现一下自己的臣服与狼狈,可惜它的尾巴不像一般狗的那样灵活,根本做不出“夹尾巴”
这样的经典动作,只好垂头丧气地拖着。
糖糖就这样跟唐天远混熟了,它有时候也会去二堂找唐天远玩儿。
因此谭铃音找不到糖糖时,便去找县令大人。
这一次,她来到二堂,刚走近,便听到里头的交谈声,是县令大人和周正道。
谭铃音早就觉得这周正道不走正道,之前他屡屡想给孙不凡翻案,已经让她十分反感。
反正君子之道于谭铃音来说不如一个响屁的威力大,她也就毫无心理压力地扒在门口仔细听他们的谈话了。
里头周正道果然在和唐天远商议孙不凡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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