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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那山贼如此大胆,色心不死,竟然敢掳走你,我们定要将他碎尸万段。
这一次……”
一名家仆向李三娘言道:“小姐,这是啊,厮如此可恨,将我们劫掠至山寨,还欲……哼,难道小姐可以受得住这口气。”
见李三娘沉默不语。
这名家仆言道:“是啊,这股山贼看来也是野性难驯,倒不如直接报官,将之剿灭,以消心头之恨。”
“住嘴!”
李芷婉凤目一挑,此声一出,这个家仆不敢言语。
“我李家之人,一诺千金,既已答允下,岂可有出尔反尔,背信弃义之事,你们二人有此想法,回去之后,自去宗叔那领十板子。”
“是,小姐。”
两名家仆当下亦只有自认倒霉。
李芷婉站定脚步,回头看向七千寨那莽莽大山,此刻她虽是粗布荆钗,但是亦难以遮掩国色。
看了许久,李芷婉突然笑着言道:“这小贼虽色胆包天,但却是是一个人才,若能为父兄招揽之,这点屈辱算得什么,走吧!”
说罢,李芷婉娴熟地翻身上鞍,玄甲精骑簇拥在旁,策马而去。
就在李芷婉策马往县城之处行去时。
正巧此时,一条叉道之上。
一路军马,几乎与李芷婉隔道而过。
这路军马,穿戴皆是皮革,每人背上负有长弓,携带兵器亦是各种。
熟悉大隋军制的人,看出这路军马并非是当朝最精锐的府军,亦并非此一筹的郡兵。
而是各县为抵御流民,山贼,而各自募集的乡兵。
乡兵不如府兵,可以有免役之优厚,战力普遍而论在府兵,郡兵,募兵之下。
但具体亦看情况,燕赵之地的乡兵,多年与突厥拼杀,自是悍勇难当。
而行军这群乡兵皆是满是剽悍之色。
现在乡兵为首之人,乃是一名白衣书生,其坐在马背之上,犹自手捧着一本左传,正在看书。
如此马上看书,废寝忘食之态,不由令人诧异。
正待这时,一名乡兵队正奔来,向马上那名书生言道:“明府,查明白了,此刻李家三娘子,确实为山贼们,囚禁在七千寨山中。”
这名白衣书生将书反手半掩,言道:“这群山贼胆大包天,居然将主意打到唐国公府上来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我受过李家之恩,又身为一方父母官,自不可让这样山贼存在,立即踏平七千寨。”
这名白衣书生将书轻轻一挥。
众乡兵们听后,齐声吆喝一声,大步向前赶路。
注一:历史上李三娘,没有真名。
当然黄易大大的李秀宁是总所周知的,本书就不重复了,名为李芷婉。
李芷婉对猪脚的赏识,乃是猪脚日后与李家打交道的伏线,对于隋唐文,李唐的人物是无法绕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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