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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1(第3页)

他大笑着,不时的鼓励胯下的斑点兽加油。

同时远处的董铁、董召和绿漪,也在不时的为斑点兽鼓劲儿。

这么多人的支持,斑点兽竟然再次奋起,追上了一个马身。

董玉的目光很复杂,轻声道:“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死他。

杀不死他,就是他杀死我……北宫,这世上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好像绵羊总会被狼吃掉一样。

这次回去,你必须要下定决心,再犹豫的话,只能害了大家。”

“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宫伯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董玉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下去。

她太了解这个丈夫了,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人。

可好人不适合生活在这里,西北荒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要和那西北凶残的野狼一样,否则迟早被人吃掉。

北宫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许能成为一个名士。

他是个羌人,却仰慕中原文化。

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诗词流传,他总是会花大价钱求购。

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这块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宫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着书卷。

有时候,董玉觉得自己,比北宫伯更适合生存。

而且,这些道理北宫伯真的不懂吗?未必,他可是在这块土地上出生、成长。

也许他比董玉更清楚这里的法则,只是却不愿意承认,不愿意面对这种残酷罢了。

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场雪,来的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早。

几乎是一夜间,西北飘起鹅毛大雪,把个天地映衬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壮观。

那雪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打着转儿,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来。

行走在雪原上,那风,那雪呼啸而来,让人甚至睁不开眼睛,更别说在雪地中前进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足足持续了两天两夜。

待天气出现好转的时候,地上的积雪已经到了小腿肚子深。

马儿行进起来,格外吃力。

更别说那一辆辆拉着物品的牛车,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荡,让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独爱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读,虽说不上有什么才学,但这情操却培养了出来。

想要在这时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须学会适应这个时代的一切。

从前学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代究竟能有多少用处?只怕没有来到东汉末年的人是无法体会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当远远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时,所有人都如释重负的长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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