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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眼看就要进入天寒地冻的季节了,迎着北面朔风吹过去,岂不是要冻死?
朱高燨摸了摸自己尚且还娇嫩的脸,他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的颜值争取一把了。
“爹,李景隆再屁,也领了五十万兵马,要是一人朝咱们这里吐一口唾沫,也能把咱们淹死。
儿子怎么能坐以待毙,爹,儿子又有了一个奇思妙想,就暂时不跟爹去永平了,打算把这个奇思妙想做出来,兴许能帮爹一把!
“
“哦,你又有什么奇思妙想?说来听听,看有没有用,要是有用,爹或许能够答应。”
朱高燨想到,他改进了火铳,又做了一柄手枪,照理说,系统应当会给他奖励啊,结果屁都没有一个。
后来,朱高燨结合之前的两次奖励,仔细分析了一下,觉得,大概率是,火铳的改进其实最终是体现在子弹上,真正在火铳结构上的改进并不大,这或许就是系统没有奖励的缘故。
总不能二次重复奖励同一个改进吧?
而手枪,系统搞不好误判为新鲜玩意儿,是一次发明,而不是改进。
“现在的火铳不是打一发子弹,还要停下来上一发子弹吗?战场上难道敌人还等着咱们上子弹,儿子想把子弹供给系统改进一下,要是能连续自动上弹,爹,您想啊,那威力得多大!”
朱棣眼睛一亮,要是子弹能够自动上膛,军士们只要扣动扳机,那速度……只要想想都觉得刺激,战场就成了一个屠宰场了。
朱棣当然明白儿子不想跟着他奔波,他自己其实也很舍不得,小儿子不同于大儿子,老大肥得跟头猪,关键心眼儿还多,老二憨厚,好战,没什么脑子,成天还到处说他像自己,哪里像了?
老三瞧着文质彬彬,最近天天跟着道衍读书,实则心思最阴。
唯独这个小儿子,才是真正像自己的一个。
若是可以,朱棣其实也想做一个富贵闲王,在应天府那种金粉之地,胭脂之乡,荡舟秦淮河,登高紫金山,何等逍遥。
但当他被封燕王,二十岁就藩北平,开始与北元余孽打第一仗开始,就注定了一身戎马倥偬。
“小子,这可是你说的啊,为父要是从永平回来,没有看到你说的这种玩意儿,可别怪爹心狠,打你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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