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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克街13号》上传一个月零五天,已发布近41万字,新书期平均每天都是万字以上的更新,也到上架的时候了。
我是93年的人,
从大学时就开始尝试写作,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其实,从一开始创作时,我就一直在寻找一个东西,一个我无法形容出来的东西,但我却笃定,它一定存在,就在前方等着我去寻觅;
可能是一张纸隔着,捅破就好;可能又是万里之遥,遥遥无期。
但它又是那么的让人着迷,为此,我做了很多次尝试。
尤其是上本书《魔临》,写了整整两年,它是我的练笔作品;
因为我有太多的想法太多的画面太多想要论证的技巧,需要一本书来承载,当我最擅长的灵异无法继续承载我的追求时,我选择离开这个我最熟悉的舞台,也是我的舒适圈。
为此,我明知道任性的代价是从我写书成绩的一个巅峰走向一个滑坡,我也依旧坚定。
写完《魔临》后,我眨了眨眼。
我感觉自己收获很大,但又无法具体谈上来什么收获,因为我没办法拿一个仪器对自己脑门“滴一下”
,作家之力多少段。
所以,我决定开新书,因为写书,实操,才是认证自己水平的最好方式。
然后写着写着……嗯?我感觉到了不对劲。
因为我写得很闲适,我写得很放松,我写得很从容。
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园打太极的老爷爷,微笑出门。
网文流行孤儿院,我就写茵默莱斯家的家人美好;
网文流行金手指设定黄金三章,我写到四十万字都要上架了,也没给主角一个特定的金手指;
网文流行修炼体系明晰,我笔下的“卡伦”
到现在套用玄幻修真的模式,是连炼气期都没入,他现在依旧只是个普通人;
网文流行节奏明快,我就喜欢写主角去各家串门聊天,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个人,都想尽可能地画出他们的素描。
包括罗特莎拉一家,我花了一整章在写他们一家的生活,可最后他们家依旧活了下来,嘿,我就是写着玩儿。
这个感觉就像什么?
就像前面剧情中在明克街128号二楼窗台,卡伦点着烟,在那儿笑,阿尔弗雷德与莫莉女士也跟着一起笑。
我像是个二傻子一样,在街上走街串巷,东逛逛西逛逛;
回头一看,
嚯,
好家伙,
你们居然都跟在后面跟着我一起猫着腰踩着我的步点跟着我的频率一致。
“你们要去哪里?”
“不是你这个作者在带路么,我们跟着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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