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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
又是几枚铜钱掉落碗中。
自从老头不见之后,苟楠便如行尸走肉一般,整日里失魂落魄,最多的时候便是眼望苍天,咬牙切齿的喃喃诅咒:“贼老天,还我老头!”
这一状态倒是激发了镇上居民的同情心,直以为苟楠得了失心疯,可怜之余,偶尔路过便会赏上几枚铜钱。
至于那个和苟楠一起的猥琐老乞丐去了哪里,倒是没有人在意。
看着层层叠叠堆了小半碗的铜钱,苟楠却连一丝谢赏的心情都欠奉,依旧躺在那里双目无神,喃喃自语:“臭老头!
贼老天!
你们都是王八蛋!”
说到激动时,苟楠突然一声大吼:“贼老天!
还我老头!”
吓得路人纷纷摇头叹息,丢下几枚铜钱后便匆匆离去,隐约还能听到路人暗自嘀咕:“这乞丐的失心疯怕是有些严重,可怜啊,年纪轻轻的!”
苟楠却是毫不在意,闭上眼睛神游天外,眼角却有一滴晶莹悄然滑落。
以苟楠如今元婴后期大圆满的境界,莫说这小小昌兰镇,便是这大夏国也是无处不可去,但苟楠不愿离开这里,因为这里无处不残留着他和老头的记忆,也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修为对这偌大的洪荒世界来说,微不足道!
自从老头消失后,苟楠便没有再进过洞府,现在的他对洞府中曾经梦寐以求的宝藏毫无兴趣,若是可以,他愿意用洞府内所有宝藏交换,只求——换回老头!
天色黄昏,街上行人已经寥寥无几,苟楠这才从地上爬起,所有铜钱尽入囊中,嘿嘿笑着便朝醉仙居而去:“嗯!
今天收成不错!”
直到月明星稀,苟楠方才踩着虚浮的步子回了山神庙,手中的酒壶哐当作响。
“老头!
瞧瞧这是啥?”
苟楠前脚刚踏进山神庙,便扬起酒壶朝庙内呼唤,呆立良久,却没有老头抽着鼻子从庙中窜出。
“老头!
再不出来小爷可就把酒给喝啦!”
说着,苟楠便仰头“咕嘟咕嘟”
一通猛灌,只是入口太急,顿时被呛的咳嗽连连,满口辛辣从喉咙直入腹底再冲上脑门,让苟楠不禁眼泪涟涟。
“嘿嘿,别说这酒还真不错,老头!
再不出来就真没啦!”
似乎是觉得光有美酒还不够吸引,苟楠又从怀里掏出一只黄澄澄油腻腻的烧鸡,坐在庙门口自顾自的啃了起来。
“瞧瞧,你平时总说有酒无肉不美,今天小爷可是给你备足了好酒好肉呢!”
苟楠一口酒一口肉吃的不亦乐乎,泪水却在他满是泥垢的脸上划出一道道清晰的痕迹。
他以前不懂老头为什么喜欢喝酒,直到现在才有些明白各中三味,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正是这入喉的辛辣,才能让思念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浓烈,再无需压抑心中的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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