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南屿笔触轻松,在信里告傅之珩的状。
“有什么了不起的。
说的好像你已经喜欢上他了一样。”
“哥哥,你答应我,别那么快喜欢他好不好……非要喜欢的话,别那么多,一点点就好,不然他又要尾巴翘上天。”
我从信里抬眼,傅之珩已经悄悄钻进厨房,正若无其事地搅打奶油,准备给我做答应好的芝士蛋糕。
收回目光继续读信,沈南屿依旧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讲他最近的生活和对我的想念。
“昨天上英语课,大家学了一个新的词组,oncealifeti,一生一次。
我想,我遇见你,也是oncealifeti。
一生一次,一次一生。
……
你一定不会相信,一所学校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孩都在一起上课。
看到他们我才发现,其实我以前过得并不算糟,至少你的出现让我明白我该往哪走、我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所以我也想多为他们做一点,就像你曾经为我做的,把头顶灰蒙蒙的天空撕开一道裂口,让外面的光照进来。
直到现在,你仍然是照亮我的光。”
第99章
[三年后]
我不该一念之差,硕士毕业后又申请了一个博士。
现在只读了一年,我就觉得自己要毕不了业了。
可是为什么读书看起来对一些人来说那么简单,比如沈南屿……
三年来沈南屿每个月雷打不动给我写一封信,我离开前曾妄想他独自生活一段时间后渐渐忘记我,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可是他不仅没有,反而在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变得更加执着,也更加坚定自己要什么。
第一年他去山村支教。
第二年他回到大学,用半个学期修完学分,完成论文顺利毕业,与此同时申请到一所以法学和经济学闻名世界的藤校,毕业后拿着最高奖学金去读了这所学校的法学硕士。
第三年也就是今年,他硕士毕业,拒绝了cravath和wachtell递来的橄榄枝,往苏黎世这边投了几份简历,也都拿到了offer。
最后这条是我从他最近的一封信里知道的。
回到城市后他的信变得准时很多,往往寄出半个月我就可以收到,去年我开始断断续续地给他回信,一来到底不放心他孤身在异国他乡生活,二来我也知道他已经想得足够清楚,无论如何都不会再改变自己的决定。
只不过出于某种默契,我们一直没有通话或线上联系。
在这个时代,保持书信联络三年,听起来比厮守一生还要难。
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话,沈南屿说:“想念的人一定会再见面。”
我合上信,心里有点酸酸的,也有点欣慰。
...
豪门弃少龙隐都市,都以为他是个废物,万人唾弃。当他不再隐忍时,风云剧变,所有瞧不起他的人,无不匍匐在他面前舔脚尖...
刁小四,是个常常令人愤怒抓狂的人,不管是对付正道领袖还是魔道大佬,他的座右铭尽显十六字箴言真义天行贱,君子当自贱不息,人至贱则无敌但有时候,刁小四也会短暂回归正常人状态,因为他有一群和他一样年轻一样热血一样外表嬉皮内心正义的铁杆兄弟团。感谢各位同学的票赏!无耻妖孽一路行来,每日与刁小四为伴,看着这小子一直上蹿下跳折腾不休,再想想丁原,突然觉得,做小四也不错。人生便是如此,洒脱一些,率性一些,该争便争,该执著时不轻言放弃,却不必太为难自己。期待完本时,刁小四同学有个完美的人生。...
...
因一次机缘巧合,叶飞意外做了美女总裁的赘婿,从此摇身一变,扮演起了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角色,一路披荆斩棘,笑傲花都,并成功赢取各色美女的青睐!...
鹿星知以为和霍靳辰之间不过是一纸婚约而已,却没想到被他宠上了天。过上了合不拢腿的幸福生活。知知,你想要的我都给你,但你不能离开我。鹿星知狠狠点头,她家大叔有钱,有颜,身材棒,对她又好,她除非是脑子有坑才会离开。大叔,他们说我贪财好色,配不上你。你怎么说的呢?我承认了,说是你勾引我的。你脱衣服做什么?坐实你的说法。乖,老公会疼你的。爱她,深入爱她,是有了鹿星知后,霍靳辰的必备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