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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的确是一个偏僻而荒凉的村庄,在经济如此发达的现代,整座村庄都没有盖起一座小楼,家家户户都是砖瓦房,周围有着大片大片荒废了的土地,上面杂草丛生,蝇虫飞舞。
居住在村庄的人很少,都是些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与妇孺,他们三两分开,有的在晒谷,有的在打水洗衣,几个穿着明显不合身,且又脏又旧衣服的小孩嬉笑着围绕村庄跑来跑去,有的注意到他们二人,正用满是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却并不走近。
除开这些外观上的简陋,整座村庄在夕阳余晖下倒也呈现出一种宁静恬淡的美感,想必在镜头下,也会晕染出旧日故土的一缕乡愁,仿若游子们梦中辗转千回的画面。
傅戚几乎是只看了一眼,就下了决定:“就选这里吧,不管什么泥石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放飞自我之旅————————————
我叫庞胖胖,今年20岁,是个体重两百斤的胖子,既有脚臭,又有狐臭,还有口臭,据说胖子皮肤很好,但我是例外,每一寸肌肤都粗糙无比,毛孔大得可以把人吸进去。
据说胖子性格善良,可我仍然悖离了人们对胖子的认知,因为我丑且臭,大学是宿舍极品,毕业是社会流民,找不到工作,留不下朋友,孤独的人生造就我报社的性格,看见猫我想踢,看见狗我想吃,看见人我想打,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什么?问我对象,真是搞笑啊你们。
介绍这么多,就是告诉你们,我是一个神憎鬼厌的胖子,被世界遗弃的我再也感受不到人生的希望,我决定去死。
我曾经是个网络写手,认识了一个东北的基友,他一直想见我,我害怕自己丑陋的面容和散发出恶臭的身体会磨灭他对我的好感,一直没答应,但是在我临死之际,我决定去见一见他。
我是南方人,此生还没有去过北方,也没有去过更北的东北,更没有感受过搓澡的快乐,所以我决定去东北自杀,死在澡堂,让我在别人充满爱意的抚摸下与世长辞。
变卖了所有家产后,我乘绿皮火车来到了东北,基友家住大兴安岭,他叫冷傲夫,带着貂帽,身披熊皮,看起来就像个叼毛。
他是个典型的东北大汉,身高八尺,有着茂盛的毛发,铜铃大的眼睛,刀削面一样的脸。
刀削面和霸王票一起炸起来更好吃哦。
他远远地看见我,就惊呆了,仿佛不敢相信在网络上写出这样细腻文字的彼端真的是个又丑又胖的人。
当然又或许是我的体味太过浓郁,让他呆若木鸡了吧。
“冷傲天!
你……你怎么,怎么是这个样子。”
他叫出了我的笔名,却让自己更显尴尬。
我根本不想找他寒暄,我只要知道素未谋面的冷傲夫长什么样就够了,何必再说话,反正不久后我就是个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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