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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西比拉公主
告别高弗雷男爵。
天色已晚。
四人准备回返庄园。
天空中,繁星点点,深蓝色的天像是距离地面很近,星辰也仿佛触手可及。
难怪人们会说这里是最接近神的地方。
即使在傍晚,圣地的温度依旧很高,白天汲取了大量热能的地表,如同一个炙热饼铛,烘烤着人们的脚底。
“般若,那些是你的族人吗?”
芙琳吉拉指着路旁,一支束发高冠,黑发黑眸的商队。
般若压根儿没搭理她的意思。
她是鬼族,在人间怎可能有族人?
洛萨对芙琳吉拉解释道:“是宋人,东方那座大帝国的商人——相当于你们那个世界的炎夏帝国。”
他仔细观察着这支商队。
他们有膀大腰圆,身着札甲和皮甲的护卫,穿着短打劲装的奴仆,簇拥着几个穿着红色丝绸华服的男人。
他们眉头紧锁,不知在谈论什么。
洛萨侧耳仔细倾听了一阵,发现周围环境嘈杂,再加上这伙宋人口音很重,他实在难以分辨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宋人的官话应该是开封话,但与后世的开封话也已大相径庭,若是细致去听,应该还能勉强分辨。
但离远了听,就真是鸡同鸭讲了。
“算了,我们走吧。”
洛萨轻夹马腹,一行人和宋人商队擦肩而过。
现在,跟宋人接触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好处。
或许他能凭借着对宋帝国历史的了解,外加语言优势,能更容易博取对方的信任。
但至多也就能获取一条能够购买到稍微便宜些的丝绸的渠道,他们无法带给洛萨更多的利益。
譬如造纸术,早已传入,如果只是改良的话,未必需要假手于人。
印刷术,他自己就会。
指南针,他知道原理,而且现在他也没组建商船队,开辟新大陆的需求。
至于火药且不提这个时代的火药威力如何,这帮商人也肯定不会懂火药的配方。
洛萨起码还知道,1硝2硫3木炭,虽然知道这些也没任何意义,因为这是分子系数比,而不是重量比。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外邦人的面孔,也注定他没办法返回宋国,做一根赵氏江山的擎天玉柱。
就是不知,那历史上如上帝之鞭般的鞑靼铁骑,是否依旧会如约而至。
按照自己那个世界的历史,鞑靼铁骑西征,应该已经是几十年后的事了吧?
正出神,前方,一队骑兵纵马驰骋而过。
队伍最前方的侍从,打着红底的耶路撒冷十字纹章旗,手持卵形盾,高声呵斥路人避让。
他们簇拥着一名骑着白马,头戴阿拉伯式头巾,用黑纱遮面的贵妇,向前方奔去。
“是西比拉公主!”
道路上,卓有见识的人纷纷认出了这一徽记,西比拉公主不仅仅只是公主,同时也是具备封地的女爵。
来时经过的贾法港,便是她的领地之一。
原来她就是鲍德温四世的姐姐!
之前在大殿里似乎没什么存在感的样子。
洛萨刚冒出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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