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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扬坐在电脑前,再次陷入了懵逼状态。
如果说沈兴之前对他是冷淡,那现在简直可以说是冷漠了!
难道是嘴上说着不在意,其实心里还是在生气?
可是这几天日常相处的时候对方也没有异样啊,反而心情一直很好的样子。
……还说谢谢自己来着。
呃,难道是因为不喜欢听他提有关过去的事?
游戏也好,北望长安也罢,对于对方来说都是不大好的回忆吧。
——原来如此。
既然沈兴不想翻过去的老账,那他以后不提了便是。
着眼于现在和三次元,活在当下,好好地过日子,努力地追求沈兴。
他喜欢不妄,但也喜欢沈兴,这份喜欢是不被过去所绑定的。
想通之后,陆扬也退出了游戏,站起来活动了下关节,准备下楼给沈兴做一顿精致的下午茶端过去好好讨好一番。
过年难免家里吵,所以这个时间点顾预都是抱着篮球到小区的篮球场练投篮玩。
大冬天的,他倒是穿得凉快,短袖长裤,露出精壮的手臂和优美的肌肉线条,对此他的公司同事总是嫉妒地说他就是传说中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
他的手指很长,因为从小打球的缘故,关节比较粗大,看起来十分有力的样子,单手握球这种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亲戚家的小孩都很怕他,接完红包后一个二个躲得老远。
大概他天生就没有亲和力吧。
但其实顾预还挺喜欢小孩子的。
除此之外,他还喜欢小动物,现在看到流浪狗和流浪猫都会分点食物过去,小时候家里养的兔子死了后自己偷偷哭了好久。
后来他每次看到安晓冬,都能想起自己当年的那只小白兔。
那只兔子的名字叫“冬瓜”
。
在篮球场自娱自乐了半个多小时候,顾预出了一身汗,坐在阶梯上喝水。
仰头喝水时可以看到他上下滚动的喉结,配上那张棱角分明的侧脸,显得格外帅气性感。
虽然板着脸,但他此时的心情很不错。
不如说他在除夕以后的这段日子里心情都很不错。
他从挎包里拿出手机,开了流量,在微信界面中找到与沈兴的聊天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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