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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丝毫没觉得有难为情。
“哦,这样啊。”
段明辉点点头,也不多问,反而转头很认真地看向丹尼丝和班,“你们也不识字吗?那你们是怎么学习魔法和神术的?”
丹尼丝和班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和班都认字,我的父亲曾是一个小贵族,而班则来自一个大商人家庭,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才加入到我们佣兵团的。”
不认识字的趾高气扬,认识字的反倒扭扭捏捏,这怪异的现象一开始让段明辉有些不明所以,想了想,却了然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现在给自己的定义是平民佣兵团。
这就跟大多数时候人们是以富为荣的,但在特殊的年代,特殊的情况下,人们却是却穷却骄傲。
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他不再说话,而是将注意力放到路两旁这异界景色上。
如果不看车下这条在杂草丛中时隐时现的土路的话,周围的景色会让第一次来到此处的外地人以为这儿根本就是没有人烟的原始荒野。
到处都是杂生的大树和野草,时不时肥硕傻头傻脑的灰兔子就会从草丛里跑出来,窜到马车的附近,好奇地打量下这四腿双轮的怪物一眼,然后又蹦蹦跳跳地跳开了。
兔子也罢了,偶尔还有饿昏了头的野狼从路边的林中、山坡上窜出,冲着马车嗷嗷嚎叫,有的甚至敢冲上来咬拉车的马一口。
当然这些没脑子的狼都被车上凶残的人类轻易地给弄死了。
并不都是佣兵们动的手,段明辉就亲眼看到那干巴精瘦的车夫只用手中赶车的长鞭就轻易地弄死了一头灰狼,并将狼尸用一只手轻松地提到了车上!
这世界的人虽然看上去一幅营养不良的样子,但论实力应该比其他世界的普通人强上许多!
把这一切都默默看在眼里的段明辉得出这样的结论。
五人在马车上走了整整一天加半个晚上,才在当晚很晚的时候赶到了离大青山最近的一个村庄。
因为靠近大青山,常有采药人进山前来这补给,村庄虽小,却也有着一个小小的旅馆。
拍门叫开旅馆的门,众人在旅馆里住下。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众人就早早地起来了。
送他们来的马夫套好了马车,揣着在旅馆买的黑面包和劣质麦酒鞭子一扬踏上了返回小镇的路,而准备搭乘他的车去小镇上的乘客已经早早坐到了马车上。
村子里的村民也早早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农夫开始下田,妇人开始纺织或洗衣,只有年轻较小的孩子们还可以多睡一会,晚点再起来。
狂人佣兵团的成员在旅馆里吃过了简单的早饭,蔬菜汤加黑面包,虽然在段明辉吃来,简直称得上是难以下咽了。
但其他人则都吃的津津有味,巴特甚至夸张地将装汤的碗都舔了一遍!
而店里其他人却完全没有异样的目光!
这本来已经让段明辉对这个异世界的物质匮乏感叹不已了,却不想队长丹尼尔后来的话则让他觉得自己感叹的早了,因为丹尼尔说这就是他们的早饭加午饭了,下一顿饭如不出意外将会是下午时分!
好在段明辉的食量并不大,感觉自己还能忍受。
但这种想法只坚持了不到半天,因为从早上太阳刚露头众人出发,一直到太阳西移,他们就一直在山里面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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