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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送别(第1页)

“……在仙灵的指引下,北风的狼王捡到一个金发金眸的孩子,将他带回狼群抚养……欸,老爹,是不是因为仙灵的眷顾,我才拥有了驭使火元素力的能力?”

被冰雪覆盖的白色大地上,金发金眸的少年正姿势随意地仰躺在一头巨狼背上,望着天空语带好奇的发问。

巨狼张了张嘴,却是吐出了明显没带好气的人言:“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一个人类能驭使火元素力,我只知道也没有哪个人类敢像你一样赖在一位魔神的背上不肯走了!”

“所以啊,老爹你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别老是那么凶,吓得别人或者别的狼都不敢靠近你了,我真的很为你的人际和狼际关系担忧啊。”

“……”

安德留斯的内心真的开始暗自反省了,不过它反省的是当初在这小孩六岁的时候,将他送去人类部落前,应该好好再考察一下那里的人类品性如何的,现在长成这没脸没皮的模样,肯定是跟哪个人类学的,可没有哪头狼会这副德行!

不过这孩子实际也没在那个人类部落待过几天,哪怕知道狼群丢弃了他,也凭借着自己的力量跨越风雪,千里迢迢回到狼群之中。

要不是那莫名觉醒的火焰能力,要不是仙灵格外眷顾于他,以及小小年纪还知道要准备好行囊,和人类探听雪地远行需要注意的事项后再出发,要换做别人真是找死的行径。

也是因为他表现得这般执拗,安德留斯才又将他留下直到至今,只是已经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空,哪怕我能教导你人类的语言,但狼群毕竟不是人类,你必须去到人群中才能学会人类的东西,不然就像你给自己取的名字一样,作为人类,你什么都不知晓,什么都未曾拥有过。”

金发少年听着巨狼的话语,眼神浮现些许难过,沉默了一会,又故意用不着调的语气岔开话题道:“所以老爹你果然是对我给自己取的名字有意见吧?我觉得这总比你那‘从雪地捡的就叫白雪,头发是金色的就叫金毛’的取名方式好多了!”

“……闭嘴!”

安德留斯的语气中明显带着恼羞成怒,不过最终它还是妥协选择退让一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给我回人群一趟!

至少在那里待过一段时日后,再来告诉我你想留在人群还是狼群。”

“……知道啦。”

空知道这已经是最后通牒了,想了想,他道:“那我可以自己决定去往哪个部落吗?”

“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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