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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空无一物的客厅,白墙黑地,别无他物。
客厅旁边就是饭厅,这里倒是有一张松木桌子,桌子旁整齐的摆放着四张椅子。
再看看厨房,除了必备的厨具和调味品,其他的东西也是半点没有。
起居室有两个,一个和客厅一样空无一物。
另一个,则是马志国的寝室,这个房间东西倒是多一点。
一张单人床,上面的被褥叠放的整整齐齐,一看床的主人就是军队出来的。
一个大衣柜,里面放着几套不同时节的衣物。
再就是墙上的一台电视机,这是整个家里唯一的电器。
楚兵和田门江四处查看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田门江叹口气说道:
“马老哥这日子,过得真是既简单又冷清啊!
看得出,他平日有够孤单的。
老楚,你说他能上哪去啊?”
楚兵摇摇头没有说话,继续在房子里查找有用的线索。
田门江去了阳台,楚兵进了卫生间。
打眼一看,还是一样的干净整洁。
正要转身出去,楚兵突然发现在洗脸池子边上有一根直直的黑色毛发,看起来十分眼熟。
马志国理的是极短的寸头,头发最长不超过一公分,那这个毛发是哪来的?而且,为什么这么眼熟?楚兵拿起一看,就知道为什么这么眼熟了。
这根本不是人类的毛发,而是和碎尸案现场留下的一样,是野狗的毛发!
楚兵深吸一口气,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将真气灌入毛发中。
原本两三公分长的毛发,立刻变成了倍长的尖刺!
马志国十有就是碎尸案的嫌犯!
看看刑侦科的警员还在大门口站着,楚兵一挥手,将尖刺化作了青烟。
“老田,咱们走吧,看来这里发现不了什么有用的线索。”
楚兵走到大门口,冲着阳台喊道。
从马志国居所出来,刑侦科的警员将二人送回居住的客栈,便开车走了。
进到屋里,楚兵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田门江。
“你是说,马老哥就是那个野狗?!”
田门江吃惊的说道。
“没有意外的话,应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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